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环境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2〕1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一部分,省级适当补助一部分,其余由地方负责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环境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昆山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自瓜泾口出太湖,向东经瓜泾港,穿京杭运河,利用吴淞江现有河道拓浚至苏沪交界与上海段河道相接,横跨太湖流域阳澄淀泖区,河道拓浚整治61.7km(其中苏沪交界段5.28km,包括堤防、护岸、堤顶防汛道路等),其中吴江区、吴中区、工业园区以及昆山市境内长度分别为4.0km、18.34km、8.32km、31.04km;配套扩建瓜泾口枢纽(包括节制闸、船闸);吴淞江穿京杭运河维持现状敞开,两岸口门实施有效控制,其中为减轻苏申外港线三级航道的影响,对北支苏申外港线敞口处理,对其北段(京杭运河~吴淞江段)堤防加固(长29.37km)及两岸支河口门控制代替吴淞江北支苏申外港线口门控制;实施跨河桥梁工程;对河道整治带来的水系影响进行调整处理。
2.3本次招标内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环境监理工作,主要包括施工期全过程环境监理工作;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招标共设1个合同标段。
本项目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环境保护监测及环保咨询服务、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水土保持验收项目可同时报名,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
①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环境保护监测及环保咨询服务;
②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
③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水土保持验收;
④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昆山市)环境监理;
如果投标人在前标段评审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继续参加后续标段评审的评分,但不推荐为后续标段评审的中标候选人。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验收且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之日止,计划工期约 96 个月(具体时间合同内明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环境保护专业)资格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在C级(或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6)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需配备环境保护专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少于2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3日0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 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 使用 CA 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 8:30-20:30),进行远程 CA 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 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 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 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 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2年 9 月至 2022年 11月之内全部月份的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已退休人员除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
9.联合体投标人 | 接受联合体 |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对应的环境监理费的100%。
7.4分值构成
一、商务:4分;二、资源配置:16分;四、服务实施方案:50分;五、投标报价:3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商务 | 4分 | |
1 | 信用等级 | 4分 | 按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执行。(最高4分) 赋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
二 | 资源配置 | 16分 | |
1 | 环境总监理工程师 | 6分 | (1)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得3分,60周岁及以上不得分。 (2)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
2 | 人员配置(环境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 8分 | 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有1项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得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8分。 |
3 | 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2分 | 根据拟投入现场的环境检验检测设备的种类、数量及性能是否合理、能否满足监理工作需要进行综合评判。合理得2分,否则酌情赋分。 |
四 | 服务实施方案 | 50分 | |
1 | 环境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50分
| 环境监理工作目标12分 | 对项目实施过程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实施监督和控制,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针对性强得12分,否则酌情赋分。 |
环境监理现场机构设置,环境监理人员配备,12分 | 机构设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现场环境监理工作需要;人员配置合理,综合业务能力强。满分12分,否则酌情赋分。 | ||
环境监理工作管理制度7分 | 监理人应根据国家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监理规范,编制出相应的环境监理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工作记录制度、文件审核制度、检查与认可制度、会议制度、报告与处理制度、环境验收制度、环境监理质量控制制度。满分7分,否则酌情赋分。 | ||
环境监理设施设备配置和监测计划制定7分 | 监理设施设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现场环境监理工作需要,通讯、交通、办公、环境要素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等配备合理。指导和协助建设单位制定周密环境监测计划。 满分7分,否则酌情赋分。 | ||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人员进场、退场计划6分 | 有完整的环境监理工作程序文件,流程科学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清楚。 有明确、合理的人员进场、退场计划。 满分6分,否则酌情赋分。 | ||
组织协调措施,环境风险防措施,环境影响重点工程、关键部位措施6分 | 为项目提供顺利实施条件,负责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验收等工作。环境风险防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有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防护措施合理。满分6分,否则酌情赋分。 | ||
五 | 投标报价 | 30 | |
1 | 报价得分 | 30 |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对应的环境监理费的100%。具体赋分标准如下: 以最高投标限价作为评标基准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0分,报价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对应的环境监理费的97%及以下的得30分。中间按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昆山市玉山镇鹿城路535号水政大楼
联 系 人: 魏海
电 话: 0512-57923915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月浜街19号
联系人:孙佳
电话:0512-65857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