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华坪经济开发区(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示范园)标准化厂房三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通用厂房二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238.7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8.77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虹凯18608885210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驿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子海燕151088877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云南华坪经济开发区(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示范园)标准化厂房三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通用厂房二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华坪经济开发区(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示范园)标准化厂房三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通用厂房二期监理服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80.0% 自筹 % 贷款 20.0%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33.70亩(含本期建设用地约60.09亩,预留用地约273.61亩)。本期用地面积40058.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000.00平方米,其中厂房10000.00平方米,库房6000.00平方米,配套用房5000.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停车场、充电桩、智能化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工程。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9-09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华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88-6121971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华坪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王虹凯 |
办公电话: | 1860888521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丽江驿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子海燕 |
办公电话: | 15108887783 | 移动电话: | 15108887783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700202400260001001 |
标段名称: | 云南华坪经济开发区(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示范园)标准化厂房三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通用厂房二期监理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14 09: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30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四楼华坪县)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38.7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工程施工建设阶段全过程监理,确保质量、工期、安全、造价控制。实施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全面协调、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整个项目进行调整、部分取消或变更项目实施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配备人员、设备、资金和办公场所,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如费用索赔等)、调整中标价的理由,投标人的施工监理投标费率为合同费率不变。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监理资质证书)。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配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注册在投标单位是本公司缴纳社保的人员。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拟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拟配工程需要的监理员应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以上人员且注册在投标单位是本公司缴纳社保的人员。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刚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3.(1)申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申请人没有正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信誉:①申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②申请人没有正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因违反招投标法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列入禁止进入招投标市场的行政处罚,需提供书面声明;本项目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实,如发出中标通知书或签订合同后发现以上情况,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人资格或解除合同,并向推送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9-30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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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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