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良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资人+EPC+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金额
69998.99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9998.99万元
招标公司宜良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吕安辉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石平0871-658955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3
公告正文
宜良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资人+EPC+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宜良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资人+EPC+特许经营) | ||
资金来源: | 国资 20.0% 自筹 0.0% 贷款 80.0% 外资 0.0% | ||
建设规模: | 项目估算总投资69998.99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12-29 16: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597300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宜良县水务局 | 经办人: | 吕安辉 |
办公电话: | 0871-67599538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陈石平 |
办公电话: | 0871-65895558 | 移动电话: | 13619641805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301711001001 |
标段名称: | 宜良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资人+EPC+特许经营)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1-08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1-23 09:30 |
开标地点: | 宜良开标室2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9998.99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包括投资人+EPC+特许经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是新建工程部分。人饮供水工程布置按供水范围空间分布共划分为 3 个片区 7 个子项工程,逐步建成覆盖县城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及周边匡远、北古城、马街、耿家营、狗街、竹山及南羊共计 7个乡镇(街道)区域 54 个行政村(社区)323 个村组的城乡供水一体化网络。总计新建集中供水水厂(供水站)7 座,新建输配 水管网线路总长 449.77km,改造村内输配水管网线路总长 517.15km,新建取水坝、泵站、调蓄水池等节点建筑物 59 座,拆除重建问题水池 15 座,配套各类管道附属构筑物 6520 座,配备入户水表 14319 套;灌区田间配套改造工程布置根据现状骨干区系分布共划分为 5 个子项工程,总计新建衬砌支渠 11.96km,新建支渠分水闸 55 座,改造干渠已建分水闸 25 座,配套闸后测流箱 80 套,设置水情监测站 22 座。同时,根据宜良县实际情况及供水需要,为进一步盘活县域内现有存量资产,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本项目结合人饮工程与农灌工程进行一体化统筹建设,对现状大西沟灌片、西河灌片、东河下片、英雄沟灌区及跃进沟灌区共计 8.64万亩灌区田间进行配套改造。项目估算总投资69998.99万元(包括建设期利息7432.75万元),工程静态总投资为 62566.24 万元。 二是存量部分。工业园区水厂作为存量资产纳入本次昆明市宜良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在项目运营期第一年,政府方将工业园区水厂经营权无偿授权至项目公司。宜良县大西沟片灌区、西河东片灌区、东河下片灌区、英雄沟中型灌区、跃进沟灌区及相应的配套供水工程作为存量部分无偿授予中标社会投资人特许经营权。本项目新建杨家山水厂拟在运营期第一年开始向宜良县一水厂(小鱼洞净水厂)、宜良县南羊水厂和狗街镇南片区水厂进行补充供水,补充供水通过本项目中新建杨家山水厂经处理达标后的生活用水直接供水至三座水厂现状管网中。由政府方、三座水厂所涉企业与社会投资人签订三方供水协议,通过供水协议明确规定每年补充供水量和供水单价。存量资产特许经营权变更、收费许可变更、试运营前,涉及的存量债务及抵质押衍生的责任义务由政府方或存量资产原所有人承担履行,社会投资人及项目公司无承担责任。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六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投资方,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⑤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二)股权投资合作单位须具备:能够提供银行出具的不少于1亿元的存款证明,或提供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人企业的授信协议或银行为本项目提供的贷款意向书(融资意见函); (三)勘察设计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工程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资质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专业类(水库枢纽、引调水、市政给排水、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四)施工单位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目前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后可以撤离到该项目任职的除外),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经理由施工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料员等施工管理人员须提供相应有效的岗位证书。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二)股权投资合作单位须具备:能够提供银行出具的不少于1亿元的存款证明,或提供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人企业的授信协议或银行为本项目提供的贷款意向书(融资意见函); (三)勘察设计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工程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资质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专业类(水库枢纽、引调水、市政给排水、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四)施工单位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目前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后可以撤离到该项目任职的除外),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经理由施工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料员等施工管理人员须提供相应有效的岗位证书。 (五)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均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六)企业具有近3年(2019-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七)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①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②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③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时间截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以上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④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1-23 09:30 |
附件信息
附件: |
|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