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筑废料清运服务(2次竞价)
金额
7200.00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j23111011260471-1
预算金额7200.00元
招标公司华南师范大学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020-8521689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6
公告正文
一、基本信息
竞价编号:JJ23111011260471-1
项目名称:建筑废料清运服务(2次竞价)
项目预算(元):7,200.00 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
采购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联系人:陈老师
最少报价家数:1 联系电话:020-85216893
联系手机:无 电子邮箱:106365540@qq.com
异议反馈:020-37619972;jycg001@qq.com
开始时间:2023-11-13 16:33:46 截止时间:2023-11-16 16:33:46
报价文件要求:本项目要求报价时上传相关文件

二、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承担这一业务的单位应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有广州市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运营证,运输车辆应为合法、合规的的车辆。
报价时须上传该单位具备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的相关文件。

三、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1. 服务单位应与采购人签订服务采购合同,并提供合法发票;
2. 签订合同后服务单位应于三天内完成本项服务;
3. 在完成服务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30天内向服务单位支付100%服务费用。
交付时间: 签订合同后3天送货。
交付地址: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内指定地点。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一、服务内容:
对目前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内相对集中堆放的建筑垃圾共约50顿进行清理、外运,包括建筑垃圾的装车、运输、外运后的处理、外运后的场地清理等全过程服务。
二、服务要求:
1. 外运的建筑垃圾应按广东省、广州市关于建筑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斜处理,处理结束应向采购单位提供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复印件或扫描件;
2. 装车时应使用必要的扬尘控制举措,按规定完成冲洗后方可外出,清运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必要的清理,验收合格;
3. 外运应该使用8吨或以上的合规的密封式货车进行外运,合法装载,并按广州市规定的运输时间、运输路线进行运输;
其他要求:1. 本服务采用总价包干的的方式进行报价,服务单位对于本项服务的报价应已包括服务全过程可能产生的成本、利润及税费及其它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向服务提供单位支付本次采购总报价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2. 本服务采用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供应商,在报价结束后,采购单位邀请最低价的出价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并确认报价是否有效,现场勘察后出价单位如不愿意继续提供服务者应按采购方要求出具放弃函;采购方将按从低到高的顺序继续逐一邀请次低价的出价单位进行现场勘察直至现场确认报价有效。
四、技术要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品牌
是否限定品牌
技术要求
1 建筑废料清运服务 50.00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多年以来各单位在公共区域均或多或少存在建筑废料残余的情况,后勤管理处为提升校园环境组织员工开展了这一方面的清理,共清理出各类建筑废料约50吨,为此需采购建筑废料清运服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按政府垃圾分类处理的规范要求进行清理、外运及处理。
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单位资质:
承担这一业务的单位应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有广州市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运营证,运输车辆应为合法、合规的的车辆。
二、服务内容:
对目前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内相对集中堆放的建筑垃圾共约50顿进行清理、外运,包括建筑垃圾的装车、运输、外运后的处理、外运后的场地清理等全过程服务。
三、服务要求:
1. 外运的建筑垃圾应按广东省、广州市关于建筑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斜处理,处理结束应向采购单位提供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复印件或扫描件;
2. 装车时应使用必要的扬尘控制举措,按规定完成冲洗后方可外出,清运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必要的清理,验收合格;
3. 外运应该使用8吨或以上的合规的密封式货车进行外运,合法装载,并按广州市规定的运输时间、运输路线进行运输;
四、服务费用及服务供应商的确定
1. 本服务采用总价包干的的方式进行报价,服务单位对于本项服务的报价应已包括服务全过程可能产生的成本、利润及税费及其它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向服务提供单位支付本次采购总报价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2. 本服务采用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供应商,在报价结束后,采购单位邀请最低价的出价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并确认报价是否有效,现场勘察后出价单位如不愿意继续提供服务者应按采购方要求出具放弃函;采购方将按从低到高的顺序继续逐一邀请次低价的出价单位进行现场勘察直至现场确认报价有效。
五、其它要求
1. 服务单位应与采购人签订服务采购合同,并提供合法发票;
2. 签订合同后服务单位应于三天内完成本项服务;
3. 在完成服务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30天内向服务单位支付100%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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