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 22GC051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大目湾新城部分桥梁及部分道路修复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象发改审批项目代码2110-330225-04-01-582660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象山县大目湾新城部分桥梁及部分道路修复工程(监理)
2.2工程地址:位于大目湾新城内
2.3建设规模:大目湾新城45座桥梁维修及部分桥梁台后接坡工程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保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控、环境保护监理。
2.5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2.6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2.7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
2.8缺陷责任期:同施工缺陷责任期要求
2.9监理服务期:本合同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保修期满止
2.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本次招标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2、拟派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派项目总监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主体专项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主体专项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录入。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被《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058号)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 29 日至2022年7月6 日17时3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nbggzy.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2年 7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付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nbggzy.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nbggzy.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人:黄琳茹,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090/login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 万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因“同城转账”不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在缴款时尽量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缴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的作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缴纳后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形式2: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3685869928;③宁波五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13857414931。
均采用线上操作,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自行选择“线上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保单保费的收取标准:保费以投标保证金的0.3%收取,最低收费 500 元),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保单缴纳到账情况,且自行联系保单公司确认。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3、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黄琳茹(0574-65733566),余苏娅(13586880036),董旭(13685869928),张晶晶(13857414931)。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17:3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0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通过加密制作成rar文件形式的压缩包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090/login)。
投标文件rar形式的操作手册《投标文件通过加密制作成rar文件形式压缩包的操作方法》已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服务指南中的办事指南处:http://xiangshan.nbggzy.cn/bszn/8829393.jhtml(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注意事项: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5分钟内发送解密压缩包的密码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信联系人:潘兴潽;联系电话:13685812882)。
7.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限内发送解压密码给招标代理联系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nbggzy.cn/)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大目湾新城天安路1111号
邮 编:315700
联系人:孔利
电 话:0574-65790718
传 真:/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城靖南大街294-2号4楼
邮编:315700
联系人:潘兴潽
电话:0574-65717382
传真:/
电子邮箱:11812093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