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1.61万元
招标联系人卢金刚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雪飞0316-205710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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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妇幼保健院(廊坊市儿童医院)迁建项目材料检验试验

发布时间:2023-03-31 15: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廊坊市妇幼保健院(廊坊市儿童医院)迁建项目

材料检验试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妇幼保健院(廊坊市儿童医院)迁建项目 已由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发改投资【2023】118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廊坊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材料检验试验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廊坊市妇幼保健院(廊坊市儿童医院)迁建项目材料检验试验。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北临红梅环路、东临晓春路、西临绵竹路、南侧为廊坊市中心血站。

2.3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廊坊市妇幼保健院(廊坊市儿童医院)迁建项目,由综合医疗区、发热门诊、地下室、医疗垃圾处理、门卫、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液氧站、公厕及其他室外工程组成,规划总用地面积42038.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31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0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259平方米。院区总床位数600张。(一)综合医疗区。结构型式为钢结构框架中心支撑结构。地上总建筑面积60543平方米,地上十层,主要功能为门诊、急诊、医技、病房。(二)发热门诊。结构型式为钢结构框架中心支撑结构。地上建筑面积1980平方米,地上二层,主要功能为成人发热门诊、儿童发热门诊、观察病房。(三)医疗垃圾处理站。结构型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建筑面积170平方米,地上一层,主要功能为医疗垃圾处理。(四)门卫、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站。结构型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建筑面积1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地上一层,主要功能为门卫、污水处理站、生活垃圾处理。(五)液氧站。结构型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建筑面积70平方米,地上一层,主要功能为液氧站、氧气汇流排间。(六)公厕。结构型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地上一层,主要功能为公共卫生间。(七)地下室。结构型式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下室建筑面积41959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机动车车库、库房、食堂、设备用房。地下室设有人防建筑面积13341.8平方米,人防平时功能为机动车车库、丁类库房。(八)室外工程。主要包括场地内道路、广场铺装、景观绿化、停车位、室外管网等。

2.4 招标范围:廊坊市妇幼保健院(廊坊市儿童医院)迁建项目材料检验试验(包含房建常规材料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5 服务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试验检测工作全部完成止;

2.6合同估算价: 171.61万元(含税价);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①见证取样检测项目、②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项目、③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项目、④建筑门窗检测项目、⑤建筑节能检测项目、⑥室内环境检测项目、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项目、⑧钢结构工程检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能力,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财务要求:具有上一年企业财务状况报告(2021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3条要求  

3.7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3年439:00分至2023年41017:00分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5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工程建设-投标文件上传 】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廊坊市妇幼保健院

办公地址:廊坊市广阳道150号

  人:卢金刚 

    话:0316-2336712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廊坊市金光道40-1号(建设大厦后院)

人:宋雪飞

   话:0316-2057108

   箱:zhiheng40-1@163.com

    中心联系方式

    中心服务责任人:刘静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电话:0316-29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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