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945.44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45.44万元
招标公司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招标联系人米先生0951-615378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欣0951-6150811
中标公司江苏耀鑫交通设施有限公司945.44万元
中标联系人费梁
公告正文
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的委托,对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标,已于2023年10月11日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后,推荐出中标候选人。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内容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四、开标记录表:详见附表
五、被否决投标人情况说明
六、详细评分汇总表:详见附表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 3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形式的异议以收到时的邮戳日为准)向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或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 2004年第 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八、发布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九、公示期
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4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青银高速公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联系人:米先生
电话:0951-6153780
招标代理: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风区鸿曦悦海湾C区1号楼2层
联系人:张欣、毛利、黄红霞
电话:0951-6150811、15209510911
附件:开标记录表.pdf
评标计分汇总表.pdf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江苏耀鑫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9454413.03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9445994.92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安徽先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425016.78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内容
排名 | 主要人员 | 个人业绩 | 证书编号 |
第一名 江苏耀鑫交通 设施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费梁 | 2021年南通市普通国首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 二级建造师 苏23210110770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苏交安B(11)G3B550 |
项目总工 张耀献 | 2022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及养护大中修工程交安设施工程 | 工程师 320222196511106511 | |
第二名 黑龙江省北龙 交通工程有限 公司 | 项目经理 尚太峰 | 国道同江至哈尔滨公路友谊至集贤段改扩建工程(集贤段)第C1标段 | 一级建造师 黑123200620080176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黑建安B(2020)0145312 |
项目总工 张耀献 | 2022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及养护大中修工程交安设施工程 | 工程师 320222196511106511 | |
第三名 安徽先河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李秀玲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2年路面养护工程第一批施工C组一标段 | 二级建造师 皖23419206742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皖交安B(17)G00465 |
项目总工 曾宁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2年路面养护工程第一批施工C组一标段 | 高级工程师 0181251 |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排序 | 单位名称 | 业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江苏耀鑫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S340(勤二桥-京沪高铁)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挥春)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JA5标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安徽先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S332霍山县大河厂至黑石渡段公路安全设施工程 2.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2年路面养护工程第一批施工C组一标段 |
四、开标记录表:详见附表
五、被否决投标人情况说明
序号 | 否决投标人名称 | 否决理由 |
1 | 沙河市飞耀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投标函附录未填写补遗书编号,不符合第一信封招标文件第三章2.1.1规定。 |
2 | 江苏三安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第一信封招标文件第三章2.1.2规定。 |
3 | 江苏润达交通养护有限公司 | 未提供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不符合第二信封招标文件第三章2.1.1规定。 |
六、详细评分汇总表:详见附表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 3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形式的异议以收到时的邮戳日为准)向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或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 2004年第 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八、发布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九、公示期
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4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青银高速公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联系人:米先生
电话:0951-6153780
招标代理: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风区鸿曦悦海湾C区1号楼2层
联系人:张欣、毛利、黄红霞
电话:0951-6150811、15209510911
附件:开标记录表.pdf
评标计分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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