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高新区马鞍街道倪峰社区罗家河沟河道防洪减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金额
9491.14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涪发改委发〔2024〕340号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涪陵高新区马鞍街道倪峰社区罗家河沟河道防洪减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涪陵高新区马鞍街道倪峰社区罗家河沟河道防洪减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涪新集团司文〔2024〕13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名称:涪陵高新区马鞍街道倪峰社区罗家河沟河道防洪减灾工程(项目代码:2408-500102-04-01-658425)。
二、项目业主: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址:涪陵区马鞍街道罗家河沟。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建排水明渠总长约780米,土石方开挖回填约160万方,河岸护坡面积约2.6万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约9491.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820.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39.56万元,预备费431.44万元。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
六、建设工期: 12个月。
七、招标方式: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按批复建设内容进行招标,招标范围为施工、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须在市、区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其他要求:请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投资管理细则的通知》(涪陵府发〔2021〕22号),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进一步深化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严格控制投资,并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投资概算报告,尽快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水利局。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印发
附件:
涪陵高新区马鞍街道倪峰社区罗家河沟河道防洪减灾工程投资核定表
涪发改委发〔2024〕340号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涪陵高新区马鞍街道倪峰社区罗家河沟河道防洪减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涪陵高新区马鞍街道倪峰社区罗家河沟河道防洪减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涪新集团司文〔2024〕13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名称:涪陵高新区马鞍街道倪峰社区罗家河沟河道防洪减灾工程(项目代码:2408-500102-04-01-658425)。
二、项目业主: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址:涪陵区马鞍街道罗家河沟。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建排水明渠总长约780米,土石方开挖回填约160万方,河岸护坡面积约2.6万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约9491.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820.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39.56万元,预备费431.44万元。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
六、建设工期: 12个月。
七、招标方式: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按批复建设内容进行招标,招标范围为施工、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须在市、区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其他要求:请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投资管理细则的通知》(涪陵府发〔2021〕22号),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进一步深化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严格控制投资,并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投资概算报告,尽快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水利局。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印发
附件:
涪陵高新区马鞍街道倪峰社区罗家河沟河道防洪减灾工程投资核定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核定金额 (万元) | 备注 |
I | 工程部分 | 9060.2 |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6357 | |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196.63 | |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597.43 | |
|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669.08 |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808.62 | |
1 | 项目建设管理费 | 106.65 | |
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50 | |
3 | 勘察设计费 | 319.95 | |
3-1 | 工程勘察费 | 163.53 | |
3-2 | 工程设计费 | 156.42 | |
4 | 其他 | 232.02 | |
| 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 | 8628.76 | |
| 基本预备费 | 431.44 | |
| 静态投资 | 9060.2 | |
II | 专项部分投资 | 430.94 | |
一 | 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投资 | | |
二 |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 191.1 | |
三 |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 239.84 | |
III | 工程投资合计(Ⅰ-Ⅱ合计) | 9491.14 | |
| 静态总投资 | 9491.14 | |
| 总投资 | 949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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