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瑞安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标段I
—升压站上部组块和导管架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标段I(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升压站上部组块运输船和导管架运输船 (船机设备名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升压站上部组块运输船(前驾驶船)(包件1);升压站导管架运输船(包件2) |
2 |
包件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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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交货期 |
暂定2024年1月10日 |
4 |
工作内容 |
包件1:将上部组块从江苏靖江出运至瑞安1号风电场; 包件2:将升压站导管架从舟山市岱山县长涂镇运至瑞安1号风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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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地点 |
包件1:从江苏靖江出运至华能瑞安1号海上风电场; 包件2:舟山市岱山县长涂镇至华能瑞安1号海上风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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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数量 |
包件1:需1艘运输船,1个航次 包件2:需1艘运输船,1个航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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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能力 |
包件1:导管架运输船净甲板宽度≥40米,船舶为前驾驶船,船舶尾部无辅助设备,烟囱楼等障碍物优先,报价时要求附上船舶甲板平面图; 包件2:导管架运输船净甲板宽度≥40米,船舶为前驾驶船,船舶尾部无辅助设备,烟囱楼等障碍物优先,报价时要求附上船舶甲板平面图 |
8 |
人员要求 |
满足最低配员 |
9 |
租赁方式 |
按航次计算(船机费、燃油淡水、船员工资、船舶及人员保险、润滑油费、CCS审图费、船舶稳性计算、绑扎计算、与海事监管工作等有关费用、港池和航道引水或引航费、码头靠泊费、税金、夜航协调费、避风费、航道费、代理费、营运费、货物运输险、调遣费、为满足本航次运输对船舶的改造及复原费、运输工装返还等为完成约定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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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起止时间 |
暂定自2025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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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油方式 |
柴油、淡水由投标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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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保养 |
投标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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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包件1:上部组块尺寸规格:整体重量约2800t,轮廓尺寸为42m*37m*18m 包件2:导管架尺寸规格:整体重量约2370t(含吊索具200t总重约2570t) 每个航次免滞船时间不小于7天。投标人应购买航次运输险。 投标人在报价时备注两地单航次装卸时间及滞期费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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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
承运方上报计量结算单后,托运方签认并符合付款条件且取得承运方提供合同约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付款凭证后60日内支付,付款比例100%托运方对承运方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票、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金融工具。如需贴现,相关费用由承运方据实承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运输许可证 资质, 类似船舶租赁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15时00分至2024年12月25日16时00分(以供应链系统间为准),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17时 00 分(以供应链系统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