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新湖街道荔湖社区工作站关于乐在荔湖,精彩有我--社区青少年轮滑运动项目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
|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荔湖社区工作站 填报日期:2024年3月7日 |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乐在荔湖,精彩有我--社区青少年轮滑运动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组织社区内5至12岁对轮滑运动感兴趣的青少年进行轮滑教学,并通过轮滑表演等方式增进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以展示学习成果。 项目产出: 1、轮滑学习初级班12场,从零基础学习轮滑运动的基本动作要领,每场参与人数15人,共服务180人次。 2、轮滑学习进阶班12场,在有过一定轮滑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较高难度轮滑动作,每场参与人数15人,共服务180人次。 3、通过轮滑表演等方式增进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以展示学习成果。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 |
项目预算金额:4950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荔湖社区工作站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绘猫路208号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55-- 27116822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3月7日 |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