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1011300442
预算金额9.41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长沙世光家具有限公司9.4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10113004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城市桥梁隧道事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世光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办公类资产家具用具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0113004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办公椅(班椅) 其他椅凳类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 1740
2 阅览桌(定制) 木制台、桌类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2088
3 三门书柜 木质柜类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 4200
4 保密柜(900*400*1850) 金属质柜类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3450
5 铁皮柜(900*400*1850) 金属质柜类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6 7800
6 加厚西皮三人位沙发(2050*830*880) 木骨架沙发类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1800
7 密集柜 金属质柜类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5 73080
 合计金额小写: 94158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万肆仟壹佰伍拾捌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1

密集柜

定制

5

14616

73080

2

铁皮柜

900*400*1850

6

1300

7800

3

加厚西皮三人位沙发

2050*830*880

1

1800

1800

4

三门书柜

常规

(1200*400*1850)

2

2100

4200

5

保密柜

900*400*1850

1

3450

3450

6

阅览桌(定制)

定制

1

2088

2088

7

办公椅(班椅)

常规

2

870

1740

合计

94158.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起始日期:20200315日,完成日期:20200410日。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免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5326.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0,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且经甲方内部付款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123.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5,说明:结算完成后,且经甲方内部付款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价的95%。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707.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纠纷、售后服务纠纷和其他法律纠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的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兴支行(长沙世光家具有限公司:800206036902019)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五年提供上门服务(有具体要求的部件按其要求执行),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甲方在接收产品时,可随机抽取部分产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甲方拒绝接收。

(3)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规定,由甲方组织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配合乙方货物的采购、安装和验收等工作开展;

2)负责对乙方货物供应进度、安装质量的监管和项目验收;

3)负责按程序办理结算手续和按约定支付货物款。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合同的约定对货物采购、供应、运输、安装及验收全过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负责;

2)负责在完成工作后的卫生清理工作,保证场地内整洁;

3)负责按甲方和合同要求,及时组织货物、人员和设备进场,并及时按进度供货。

4)负责项目质保期的维护和修缮。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包或分包。

6)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违约责任

7.1.乙方必须拥有本合同货物供应、安装等的相关资质和技术人员,因乙方隐瞒或者欺骗上述事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相关价款甲方不予支付外,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2.乙方未按照进度及时供货或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任务,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承担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20日未赶上进度或完成供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因逾期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3.项目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重做、返工、修缮,直至合格为止,重做、返工、修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逾期未重做、返工、修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相关价款甲方不予支付,甲方并可自行委托其他第三方完成,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赔偿。

7.4.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环保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5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依照第7.2条约定进行处理,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7.6本合同所指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守约方为维护权利支付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一、第2条“合同标的及金额”本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范围内设备采购、包装、装卸、运输、安装指导、调试、劳务、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须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二、4.3项“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付款申请书及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申请付款资料、手续不完备或迟延交付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因该费用由政府财政拨款,如因政策的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甲方的责任或者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三、7.7项“若日后税务机关检查或审计检查,因乙方提供的发票形成失控发票而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382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牛角塘村檀树坝组102号
法定代理人: 张杰捷 法定代理人: 谢光廷
委托代理人: 尹强 委托代理人: 王姬
电话: 0731-88807341 电话: 0731-88739920
传真: 0731-88807412 传真: 0731-88739920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长沙市城市桥梁隧道事务中心办公类资产家具用具采购电子合同94158附件3710.docx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0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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