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植物博物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
金额
68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植物博物园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项目有关内容做如下澄清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2.3 项目基本情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 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 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 “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 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 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现更正为: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怀化市迎丰公园西北方。植物博物园项目包括公共部分建设。公共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1)节点建设:南入口停车区、辰溪园旁景观节点、西入口景观广场、芷江园山顶小节点(设公厕);(2)节点配套绿化及道路两侧空地绿化等;(3)管理服务用房1座、公厕2座、临时移动公厕3座;(4)公共区域配套设施建设,含导览图、指示牌、垃圾桶、休闲登椅等;(5)公共区域灯光照明工程建设;(6)完善道路交通,完成翻身塘水库至西入口道路硬化以及中方园、洪江市园、靖州园公共道路建设,本次招标金额约685万元。(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 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 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 “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 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 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10 其他要求:1、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由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配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专业人员,并满足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规定及项目实际需求的最低配备标准。
2.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单位凡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三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5.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
现更正为:
2.10 其他要求:1、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由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配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专业人员,并满足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规定及项目实际需求的最低配备标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
三、原招标文件中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45-2215523。
现更正为: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45-2215523,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723377。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更正为: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更正为:
六、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4.2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中标金额的 8% 。
现更正为:4.2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中标金额的 5% 。
七、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函附录
(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投标人可以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作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投标函附录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填写并签署。
现更正为:
(2)投标函附录
(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投标人可以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作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投标函附录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填写并签署。
八、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
现更正为: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担保的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澄清更正公告,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业务系统内下载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45-2215523,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723377。
招标人: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
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植物博物园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项目有关内容做如下澄清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2.3 项目基本情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 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 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 “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 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 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现更正为: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怀化市迎丰公园西北方。植物博物园项目包括公共部分建设。公共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1)节点建设:南入口停车区、辰溪园旁景观节点、西入口景观广场、芷江园山顶小节点(设公厕);(2)节点配套绿化及道路两侧空地绿化等;(3)管理服务用房1座、公厕2座、临时移动公厕3座;(4)公共区域配套设施建设,含导览图、指示牌、垃圾桶、休闲登椅等;(5)公共区域灯光照明工程建设;(6)完善道路交通,完成翻身塘水库至西入口道路硬化以及中方园、洪江市园、靖州园公共道路建设,本次招标金额约685万元。(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 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 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 “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 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 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10 其他要求:1、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由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配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专业人员,并满足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规定及项目实际需求的最低配备标准。
2.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单位凡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三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5.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
现更正为:
2.10 其他要求:1、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由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配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专业人员,并满足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规定及项目实际需求的最低配备标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
三、原招标文件中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45-2215523。
现更正为: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45-2215523,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723377。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日历天) |
现更正为: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 天(日历天) |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9.4 |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相 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中标人须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现更正为:
10.19.4 |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相关标准 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中标人须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场地费 |
六、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4.2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中标金额的 8% 。
现更正为:4.2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中标金额的 5% 。
七、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函附录
(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
序 号 | 条款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说明 |
1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
2 | 工期 | | 天数: □天(日历日)□月□年 | |
3 | 质量标准 | | | |
4 | 保修要求 | | | |
5 | 缺陷责任期 | | | |
6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 | |
7 | 分包 | | 见分包项目情况表 | |
8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 元/天 | |
9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 | |
10 | 预付款额度 | | | |
11 | 质量保证金额度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投标人可以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作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投标函附录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填写并签署。
现更正为:
(2)投标函附录
(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
序 号 | 条款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说明 |
1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
2 | 工期 | | 天数: □天(日历日)□月□年 | |
3 | 质量标准 | | | |
4 | 保修要求 | | | |
5 | 缺陷责任期 | | | |
6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 | |
7 | 分包 | | 见分包项目情况表 | |
8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 元/天 | |
9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 | |
10 | 预付款额度 | | | |
11 | 质量保证金额度 | | | |
12 | 投标有效期 | | | |
…… | …… | | |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投标人可以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作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投标函附录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填写并签署。
八、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
条款 号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最高分 | 最低分 | 评审标准 | 选取 方式 | |
类别 | 数量和分值 | ||||||
1.2.1 (2) |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000 万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最高 投标限价<1000 万元的专业工程总承包项目时(不含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项目)) | ||||||
1 | 独立投标 人(设计资 质)或联合 体中设计 单位 | 0.0 | -12.0 | 设计招投标信用评价 | 设计招投标信用评价: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 设计单位获得的设计招标投 标信用评价得分*12%。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未公布之前, 按照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处理; 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 6分,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3 分。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 厅发布的黑名单扣 12 分。 | |
现更正为:
条款 号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最高分 | 最低分 | 评审标准 | 选取 方式 | |
类别 | 数量和分值 | ||||||
1.2.1 (2) |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000 万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最高 投标限价<1000 万元的专业工程总承包项目时(不含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项目)) | ||||||
1 | 独立投标 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 | 12.0 | 0.0 | 设计招投标信用评价 | 设计招投标信用评价: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 设计单位获得的设计招标投 标信用评价得分*12%。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未公布之前, 按照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处理; 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 6分,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3 分。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 厅发布的黑名单扣 12 分。 | |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担保的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澄清更正公告,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业务系统内下载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45-2215523,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723377。
招标人: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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