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分公司C141项目举升设备、托盘及转运车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17/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zqh-zb-2017554hw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宋诗情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闯0431-89694069
标书截止时间2017/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17/11/20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分公司C141项目举升设备、托盘及转运车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ZQH-ZB-2017554HW

1、招标条件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分公司C141项目举升设备、托盘及转运车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采购货物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分公司C141项目举升设备、托盘及转运车采购

2.2项目描述:新车型C141计划在一工厂B线投产,需新M2工位举升设备用于电池合装,新增返修举升设备2个、返修托盘2个分别用于返修区域举升电池和动力总成。同时需要新增电池托盘及转运车。

2.3招标范围:

序号

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1

M2工位电池举升设备

1

新增,举升力1.5t

2

返修电池举升设备

1

新增,举升力1.5t

3

返修动力总成举升设备

1

新增,举升力1.5t

4

返修电池托盘

1

新增

5

返修动力总成托盘

1

新增

6

动力电池托盘

6

新增

7

电池转运车

6

新增

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5交货地点:长春市用户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近年(2014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实施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等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且具有良好的信誉。注:所提供业绩合同的主体方须为投标人自身。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经销商及代理商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11日至201710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注: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1011日至201710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120900分,地点为长春沃伦酒店三楼会议室(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5号,与春城大街交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分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1398

联 系 人:宋诗情

联系电话:0431-8150207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王闯 王龙

联系电话:0431-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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