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洋桥机楼绿色节能改造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jdx2024002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黄冰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洋桥机楼绿色节能改造公开招标项目 年洋桥机楼绿色节能改造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洋桥机楼绿色节能改造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BJDX20240026)评标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 第一 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全年平均节能率73%,电信含税总收益302.06万元。 (3)合作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4)技术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5)改造建设周期:不超过150天。(含设备交付及安装调试期)。 (6)合同履约期限:自验收完成之日起8年。 (7)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6月14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5名投标人参与投 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通服供应 链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 (8)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姓名:黄冰,身份证号:452528198212305910;高级职称证书编号:GX12023007077。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全年平均节能率72%,电信含税总收益541.67万元。 (3)合作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4)技术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5)改造建设周期:不超过150天。(含设备交付及安装调试期)。 (6)合同履约期限:自验收完成之日起8年。 (7)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6月14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5名投标人参与投 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通服建设 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二。 (8)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姓名:杨举文,身份证 号:44058219890817065X;高级职称证书编号:2300101186886。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 第 第三 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通服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全年平均节能率69.83%,电信含税总收益394.01万元。 (3)合作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4)技术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5)改造建设周期:不超过150天。(含设备交付及安装调试期)。 (6)合同履约期限:自验收完成之日起8年。 (7)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6月14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5名投标人参与投 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通服节能 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三。 (8)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姓名:祝宏庭,身份证 号:320106196510182437;高级职称证书编号:06101220004。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否决投标情况: 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原因为“人员要求”中服务团队不具备登高证。 公示期: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0日,共3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 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 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马会鑫联系方式:15620916636 异议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010-59503879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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