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瑞之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5937516444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支持7间法庭具备庭审直播和网上开庭技术服务(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1.法律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 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 理由原因及相关说明:
依托全国统一的庭审公开网,依法进行视频直播公开案件审理,将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种统一规范的视频直播不仅极大的提升司法透明力,使老百姓更加直观的了解法院,知悉案件审理过程,更是会极大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老百姓学法、懂法、守法,共同建设和谐社会主义国家。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国2000余家法院持续提供稳定、优质的庭审直播技术服务,所提供的技术能够更好的支撑法院的直播平台,节约直播平台二次开发成本,保证现有服务的持续稳定,同时新视云公司的技术能力、软件系统、云平台资源、售后服务、运维团队、直播监控平台有利的帮助法院更好的开展庭审直播工作,能够实现法院更好的采购需求,并且熟悉法院工作流程和技术安全保密要求,积累了大量的涉密工作经验。
同时新视云公司研发的云上法庭系统,建设目标着力于从应用场景入手,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为支撑,以专有云、语音识别、人脸识别、法律资源、远程能力、电子卷宗、电子签名等应用为基础,打造面向法院法庭智慧庭审的整体解决方案,为法院的庭审活动开展提供全面的智能化支撑,服务法官办案,提升庭审效率;服务审判管理,促进庭审规范化;服务群众诉讼,提供智能庭审服务;助力提高庭审效率,规范庭审活动。
在2022年-2023年新视云公司已为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提供了一年的法庭技术服务,采用原来称职的运维团队比新接手的团队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对法院庭审直播平台的使用质量和运维连贯性更有保障。
综上所述,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及服务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本项目的专业性及特殊性,依照有关程序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大周路34号科创城B1号楼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刘向真 河南煤炭卫生学校 高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王晶晶 平顶山技师学院 高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周永情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高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3年05月25日08时30分  至  2023年05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3年05月25日08时30分  至  2023年05月31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1、公示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河南瑞之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非专利专有技术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对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采购内容以总价计算,本公示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不做任何参考。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5-2863293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瑞之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湛南路秀水名居1幢603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5937516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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