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大学博达校区特色生物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创新实验楼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3#箱变迁移工程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d202321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疆大学
招标联系人来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单海帆177978216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大学博达校区特色生物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创新实验楼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3#箱变迁移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2023211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博达校区特色生物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创新实验楼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3#箱变迁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98845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98845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疆大学博达校区现有路灯照明3#箱变在拟建设的特色生物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创新实验楼建设项目基坑开挖范围内。需对路灯照明3#箱变进行迁移。具体施工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新建箱变基础即原箱变基础的拆除,相关高低压电缆的延长引接,现状电力排管内电缆的整合重新敷设,现状箱变护栏的利旧重新安装,箱变新址周边的种植土整理和绿植恢复,箱变高低压变配电系统成套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成交公示截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每延误一天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合同价的1%),逾期违约金金额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10%,达到逾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同时向发包人赔偿因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不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确认企业类型。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第三项 建筑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磋商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3)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x)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人员。(5)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6)凡拟参加本次磋商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磋商活动;(7)其他说明:(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4日  至 2023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时,下午15:30至18:30时(北京时间)将获取磋商文件的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29247639@qq.com),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由于未电话告知导致的领取磋商文件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磋商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上述资料必须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且法人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获取项目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十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十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大学     
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来老师 0991-85888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联系方式:单海帆17797821609、0991-4655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海帆
电 话:  17797821609、0991-465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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