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4-2025年智联业务技术支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4-2025年智联业务技术支撑服务项目】(招标编号:【FA-210001-2024092315134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次招标内容为全省各市分公司拓展业务咨询及技术支撑服务,具体内容包括:(1)市场环境分析;(2)需求调研、行业解决方案编制;(3)非通信类规划咨询、现场踏勘;(4)方案预算、可研报告编制;(5)投标支撑工作;(6)专家讲解、技术培训等内容。服务方式为中标人为各市分公司现场驻场提供支撑服务。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640.34万元(不含税),678.76万元(含税),采购标的物属性为技术支撑服务。
实施地域:辽宁省内。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技术支撑人员到达现场开展服务。
1.3 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标包-份额招标的方式,共划分2个标包,其中标包2划分为3个份额。标包1、标包2可兼投兼中,具体划分份额如下:
标包划分 |
服务区域 |
需求人员数量(人) |
人员不含税单价(元/人/月) |
|
标包1 |
省分公司 |
7 |
13,329.92 |
|
标包2 |
份额1 |
沈阳 |
5 |
13,996.42 |
抚顺 |
3 |
7,698.03 |
||
阜新 |
2 |
10,14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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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 |
3 |
10,14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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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 |
3 |
10,14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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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2 |
大连 |
5 |
13,996.42 |
|
丹东 |
3 |
7,69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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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 |
3 |
7,69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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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 |
3 |
10,14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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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3 |
鞍山 |
3 |
10,147.40 |
|
本溪 |
2 |
7,69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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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 |
3 |
10,14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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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 |
2 |
7,69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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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 |
3 |
7,698.03 |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以不含税单价为基准价报综合折扣,最高投标限价为10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投标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0)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招标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2.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上深沟村858-7号B07座。
4.3 有意报名者须携带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盖章的扫描件原件及可编辑的excel电子版现场领取文件,或将上述2个材料发送至weisx3@chinatowercom.cn中,审核通过后通过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0元,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4.5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应答人,采购人将不接收其所递交的应答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上深沟村858-7号B07座5楼520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标,采购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开标会议默认为对开标会议结果无异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
地址:沈阳市东陵区上深沟村858-7号 |
邮编:110000 |
联系人:魏先生 |
电话:024-31733037 |
传真:024-31733037 |
电子邮件:weisx3@chinatowercom.cn |
网址:http://www.tower.com.cn |
纪检监察人员:王刚 |
纪检监察人员邮箱:wanggang5@chinatowercom.cn |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