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安县总医院村卫生室中医阁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7.3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zycg-2023-040
预算金额17.36万元
招标公司江安县总医院
招标联系人黄林1588318787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工 程 名 称:江安县总医院村卫生室中医阁改造工程
二、工程建设地点:留耕镇三块村、四面山镇石塔村
三、工程招标形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编号:JZYCG-2023-040
五、竞争性谈判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10时;谈判地点:江安县总医院三楼会议室。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5日工作时间内,本次竞争性谈判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江安县总医院采购办(四楼),江安县江安镇利民路1号。
六、招标控制价:173622.00元;参加施工方谈判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为无效谈判文件。
七、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建筑公司或经营范围有“装饰装修”内容的经营部。
八、建造师资质要求:无。
九、竞争性谈判监督人员:总医院相关人员。
十、竞争性谈判组:由项目业主组织成立,并负责现场审查竞选单位资质。
十一、本工程竞争性谈判范围:江安县总医院村卫生室中医阁改造工程项目清单内容。
十二、工期:20天。
十三、工程建设地点现场施工条件:现场施工条件由各参加竞选单位通过踏勘现场了解。
十四、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执行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检测规范。
十五、工程量清单等:《招标工程量清单》《竞争性谈判报价书》《竞争性谈判授权委托书》待报名公司交付参选保证金后业主提供。
十六、在报名时,提交10000元(大写:壹万元)的参选保证金。竞争性谈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七、竞选单位如有下列情况,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第一轮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最低报价。高于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参选保证金不退还。
(二)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期内,第一候选人经举报发现资格不符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第一候选人资格作废且参选保证金不退还,顺延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
(三)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未完成合同签订,作废处理,参选保证金不退还。
十八、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资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竞争性谈判报价书。
(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竞选公司缴纳保证金凭据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资料应一起密封,密封最外层至少应标明谈判工程名称、参加人全称,并在密封处:加盖竞选单位公章。
上述资料缺一者,视为自动放弃竞争性谈判。
十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竞争性谈判资料视为无效。
(一)竞争性谈判资料未按规定签署、密封和盖章的;
(二)竞争性谈判资料的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三)未按照竞争性谈判资料的要求提供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的。
二十、资料审查及谈判程序
(一)报价方法
报价采用二次报价法。
(二)谈判程序
1.符合性审查
竞选单位提交的符合性审查资料,应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须知的所有条款、条件,如果没有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须知的要求,业主应予以拒绝。
2.报价
竞选单位第一轮报价高于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作无效报价处理。竞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轮独立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最低报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谈判整个过程由相关的竞争性谈判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
3.承包单位确定
谈判组成员经过比较、选择,确定符合本项目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二轮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的竞选单位为承包单位。
4.工程结算办法
本工程按谈判承建价格签订合同,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计算,具体结算办法在谈判结束后,由业主与承建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具体约定。
二十一、其他要求
(一)参选单位所报单价应包括人工费、运输费、税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后期不再增加此类费用。
(二)进度款拨付
该项目不预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后,拨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70%,余款扣除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待工程审计结束后审查拨付。
发包方联系人:黄林   联系电话:15883187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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