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随机抽取白马河公园栈道应急维修项目“阳光作业”的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白马河公园沿线雷锋园、撷秀园、勺园、杏林园多段栈道存在临水栈道木梁损坏严重,栏杆松动、倾斜等安全隐患,急需进行应急抢修。为确保白马河公园栈道应急维修项目施工单位选择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阳光作业”的相关规定,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白马河公园栈道应急维修项目施工单位,现诚邀有意参加本次随机抽取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
1.建设项目简况
1.1 项目名称:白马河公园栈道应急维修项目
1.2 建设单位: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1.3 工程内容:白马河公园沿线存在安全隐患的木栈道维护维修,更换护栏、面板、木构件。
1.4 工程费用控制价:60万元(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以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为准)
1.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 项目工期要求:15个日历天。
本项目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栈道维修,属应急项目,投标人需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标通知书领取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合同签订后2个日历天内开始施工,1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
1.7工期延误
本项目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栈道维修,属应急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该项目的特殊性及风险。若出现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1万元。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为签订合同价的10%。
1.8 合同形式为单价合同。
1.9 工程施工费用的计算标准:本项目下浮率取8%,以闽联审预审(2023)(榕)第011号文件为单价依据,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以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为准。
1.10本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施工单位数量要求:不少于三家(含三家),否则将不进行抽取,重新安排阳光作业。
2.项目实施方式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3项目相关事项
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按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向发包人申报进度款,发包人将进度款上报市财政局,待市财政局批复,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进度款,若承包人逾期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当期进度款。若因财政审批拨付款项延迟,款项支付相应延迟,发包人免责。
工程费用的结算: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编制建安工程结算,并送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逾期结算价款将不再拨付,而按已拨付的进度款作为工程最终决算价。工程经结算审核后上报市财政,待市财政局批复,财政资金到位后,款项付至结算价的97%,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若因财政审批拨付款项延迟,款项支付相应延迟,发包人免责。
4、参加抽取条件与所需材料
4.1参加报名的施工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4.1.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4.1.2具备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1.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1.4企业法人和配备本工程的施工项目部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且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4.1.5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
4.2. 参加抽取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4.2.1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4.2.2投标人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
4.2.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2.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法人授权书)。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装袋密封提交。
4.3公告时间与咨询电话
4.3.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5日
4.3.2咨询人:江工、林工 联系电话:83727562
5、随机抽取
5.1 报名、资格审查、随机抽取时间和地点
报名、资格审查及随机抽取均在同一天(2024年11月18日)进行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9:30前
地点: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会议室
5.2保证金交纳
5.2.1交纳时间: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参加报名的施工单位应于2024年11月18日9:30前以现金或保函(包含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用信封封好,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密封章;以保函的形式提交的,提供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保函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2 在随机抽取结果确定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即可当场无息退还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应提供招标单位开具的收据原件。
5.2.3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缴纳履约担保后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单位应提供招标单位开具的收据原件。
5.2.4 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
(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3)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
5.3抽取方式
5.3.1抽取前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施工单位方可参加随机抽取,审查结束后,开始进行随机抽取。
5.3.2符合抽取条件的施工单位随机抽取对应的球号;
5.3.3在对应的球号中随机抽取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5.4 随机抽取完毕并经过监督人员确认无误后即当场确定施工单位中标候选人。
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竞标人的资格:
(1)竞标人有串标、套标、围标、干扰现场竞标秩序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招标法律法规行为的;
(2)竞标人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竞标资料的;
(3)中标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而放弃中标资格的;
5.6公示地点:福州园林门户网站和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政务公开栏。
5.7举报电话:0591-83783655
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2024年11月13日
1.建设项目简况
1.1 项目名称:白马河公园栈道应急维修项目
1.2 建设单位: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1.3 工程内容:白马河公园沿线存在安全隐患的木栈道维护维修,更换护栏、面板、木构件。
1.4 工程费用控制价:60万元(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以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为准)
1.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 项目工期要求:15个日历天。
本项目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栈道维修,属应急项目,投标人需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标通知书领取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合同签订后2个日历天内开始施工,1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
1.7工期延误
本项目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栈道维修,属应急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该项目的特殊性及风险。若出现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1万元。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为签订合同价的10%。
1.8 合同形式为单价合同。
1.9 工程施工费用的计算标准:本项目下浮率取8%,以闽联审预审(2023)(榕)第011号文件为单价依据,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以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为准。
1.10本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施工单位数量要求:不少于三家(含三家),否则将不进行抽取,重新安排阳光作业。
2.项目实施方式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3项目相关事项
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按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向发包人申报进度款,发包人将进度款上报市财政局,待市财政局批复,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进度款,若承包人逾期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当期进度款。若因财政审批拨付款项延迟,款项支付相应延迟,发包人免责。
工程费用的结算: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编制建安工程结算,并送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逾期结算价款将不再拨付,而按已拨付的进度款作为工程最终决算价。工程经结算审核后上报市财政,待市财政局批复,财政资金到位后,款项付至结算价的97%,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若因财政审批拨付款项延迟,款项支付相应延迟,发包人免责。
4、参加抽取条件与所需材料
4.1参加报名的施工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4.1.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4.1.2具备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1.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1.4企业法人和配备本工程的施工项目部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且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4.1.5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
4.2. 参加抽取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4.2.1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4.2.2投标人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
4.2.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2.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法人授权书)。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装袋密封提交。
4.3公告时间与咨询电话
4.3.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5日
4.3.2咨询人:江工、林工 联系电话:83727562
5、随机抽取
5.1 报名、资格审查、随机抽取时间和地点
报名、资格审查及随机抽取均在同一天(2024年11月18日)进行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9:30前
地点: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会议室
5.2保证金交纳
5.2.1交纳时间: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参加报名的施工单位应于2024年11月18日9:30前以现金或保函(包含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用信封封好,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密封章;以保函的形式提交的,提供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保函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2 在随机抽取结果确定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即可当场无息退还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应提供招标单位开具的收据原件。
5.2.3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缴纳履约担保后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单位应提供招标单位开具的收据原件。
5.2.4 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
(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3)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
5.3抽取方式
5.3.1抽取前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施工单位方可参加随机抽取,审查结束后,开始进行随机抽取。
5.3.2符合抽取条件的施工单位随机抽取对应的球号;
5.3.3在对应的球号中随机抽取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5.4 随机抽取完毕并经过监督人员确认无误后即当场确定施工单位中标候选人。
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竞标人的资格:
(1)竞标人有串标、套标、围标、干扰现场竞标秩序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招标法律法规行为的;
(2)竞标人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竞标资料的;
(3)中标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而放弃中标资格的;
5.6公示地点:福州园林门户网站和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政务公开栏。
5.7举报电话:0591-83783655
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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