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崇阳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安置房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金额
19704.0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7030701100542001
预算金额19704.0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0599-562293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崇阳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安置房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E3507030701100542001
地区:
建阳区
来源平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立时间:
2024-09-27 15:27:30
业主单位:
南平市建阳区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7030701100542
项目建立时间:
2024-09-27 15:15:00
项目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崇阳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安置房小区项目
项目地点:
建阳区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主要建设高层住宅楼6栋、多层住宅楼1栋、低层配套商业2栋、低层配电房1栋及大门。总建筑面积62484.7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6168.1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6316.64平方米,容积率2.1,建筑密度26.54%
项目联系人姓名:
林工
联系方式:
0599-5622932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7030701100542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4-09-27 15:27:30
招标项目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崇阳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安置房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南平市建阳区
招标人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码:
91350784157140781U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700671929013B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崇阳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安置房小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范围如下:①设计范围:项目红线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室外景观、室内场景装修、水电安装、管网综合工程、智能化、照明、消防、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若有)、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整体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BIM技术进行正向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等招标范围全部设计内容,向发包人提供BIM模型、碰撞报告、相应的报告成果和优化建议。②施工范围: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最终以确认的施工图为准。③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备品备件准备及售后和保管。④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等“四新”应用,商业用房,附属用房(公益书吧、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养老用房、社区活动用房等)采用装配式构件,响应《福建省装配式建筑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要求,装配率达到50%及以上,上述费用包含在总承包费中。⑤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⑥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标段
标段1: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崇阳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安置房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E3507030701100542001001
标段(包)分类:
标段(包)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崇阳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安置房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内容:
工程-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19704.0442
计划开工日期:
0001-01-01 00:00:00
工期(日历天):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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