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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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4年光明区“追梦光明”春季校园招聘活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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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承办2024年光明区“追梦光明”春季校园招聘活动,活动包括7场校园招聘会。 (二)协助联系对接院校、企业,协调招聘活动场地,保证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三)协助做好前期宣传工作,收集企业简介和岗位信息。设计并制作宣传海报、背景板、展架、横幅等活动材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发动求职人员前来应聘。 (四)协助企业工作人员交通和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五)协助招聘活动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包括布置会场、准备活动相关物资、维护活动现场秩序、做好消毒防疫等工作。 (六)做好活动相关数据统计及求职人员跟踪服务。 (七)按照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要求,完成活动期间的其他工作任务。 |
项目预算金额:34920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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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本公告为信息公开,非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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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408号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755-88214382 传真: 电子邮箱:rzjjyk@szgm.gov.cn
公告日期:2024年2月23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