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sy24-gc023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通博024-8265651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锦州石化公司2023年新建电子级异丙醇新材料生产设施项目-主生产装置EPC总承包


锦州石化公司2023年新建电子级异丙醇新材料生产设施项目-主生产装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SY24-GC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石化公司2023年新建电子级异丙醇新材料生产设施项目-主生产装置EPC总承包,计划批复文号中石油计划〔2023〕160号、石油股份计划〔2023〕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石化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锦州石化公司,招标人为锦州石化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辽宁省(自治区、直辖市)锦州市、古塔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锦州石化公司新建1万吨/年电子级异丙醇主生产装置区(其中G3级异丙醇7000吨/年,G5级异丙醇3000吨/年),包含但不限于批复基础设计中主生产装置、主装置厂房、超纯水、超纯氮、灌装及尾气治理系统等详细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检验等相关工作,主装置厂房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静置设备、工艺管道、工艺管道-特殊、电气、仪表、给排水及消防、电信、采暖通风等工程施工。对工艺包进行符合性、完整性、合理性校审,出据工艺包审查意见,并进行工程化设计,负责组织单机试运,组织并会同工艺包方做好相关培训、联动调试、装置开工及为业主方新建1万吨/年电子级异丙醇主生产装置生产管理体系建立提供指导等相关服务。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生产出合格产品)或招标人同意顺延的工期。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1)锦州石化公司新建1万吨/年电子级异丙醇主生产装置区(其中G3级异丙醇7000吨/年,G5级异丙醇3000吨/年),包含但不限于批复基础设计中主生产装置、主装置厂房、超纯水、超纯氮、灌装及尾气治理系统等详细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检验等相关工作,主装置厂房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静置设备、工艺管道、工艺管道-特殊、电气、仪表、给排水及消防、电信、采暖通风等工程施工。对工艺包进行符合性、完整性、合理性校审,出据工艺包审查意见,并进行工程化设计,负责组织单机试运,组织并会同工艺包方做好相关培训、联动调试、装置开工及为业主方新建1万吨/年电子级异丙醇主生产装置生产管理体系建立提供指导等相关服务。
(2)主生产装置区与系统配套界面分工:
①主生产装置区采用EPC模式:范围为主工艺装置EPC总承包,主要包括主工艺装置、主装置厂房、超纯水、超纯氮、灌装及尾气治理系统等,要求产品质量达到G3和G5级。
②系统配套单元(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范围包括公用工程系统管线、冷冻水、配电间、控制室、库房、总图竖向、分析化验仪器等,要求满足G3和G5级异丙醇生产需要。
③系统配套单元与主生产装置界面分工:除线缆外,以主生产装置厂房外墙外轮廓线1m为界,内部属于主生产装置EPC总承包范围,外部属于系统配套部分。由主生产装置及主厂房(包括仪表+电气+电信)接至配电间或控制室的线缆属于主生产装置区范围。
(3)投标人在流程及平面设计上应充分考虑后续规划1万吨/年电子级异丙醇生产装置新产线预留。
(4)包含但不限于工艺管道、塔、罐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费,阀门二次打压费用,电梯检定费,火灾报警系统检验费,计量器具、压力表、温度仪表及报警器的检定费用等。
(5)不含第三方检测费用(无损检测费用、安全阀的校定费用、土建专业的实验室检测费用、五项测试费等);不含前期工作费;专项评价及验收费;地勘和第三方检测(防雷检测、仪表标定及无损检测);临时用电费用;设备监造费用。
(6)包含不可预见费。不可预见工程:招标范围中包含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等不可预见工程。
(7)工程施工产生废旧物资(包括废弃金属、废弃电缆等有商业价值的物资)按照《锦州石化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处置,由中标单位运至公司指定地点存放,产生费用包含在合同范围内。工程施工产生固体废物,按照《锦州石化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处置,其中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由中标单位运至公司指定地点存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保温材料、废电缆皮(非金属部分)等)由中标单位负责分拣、运输至指定地点分类暂存,施工结束前运出厂自行合法合规处置,产生费用包含在合同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非联合体投标。
3.2.1.1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1.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资质;或化工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2.1.3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2联合体投标。
3.2.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2.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承包范围、权利义务。
3.2.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2.2.4联合体的设计单位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资质;或化工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压力管道设计GC2级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2.2.5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压力管道安装GC2级以上资质;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2.3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要求。
3.3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3.3.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非联合体单位/联合体施工单位),或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非联合体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项目经理担任过石油化工及类似装置主体工程、配套工程或生产辅助附属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业绩提供合同或交工技术文件或项目交接证书或结算资料证明),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不可替代。
3.3.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证书(注册于非联合体单位/联合体设计单位),2018年1月1日以来有湿电子级化学品装置工程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此资格。
3.3.3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非联合体单位/联合体施工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以来有以下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之一:
(1)湿电子化学品装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
(2)石油化工工程BEPC/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
3.3.4质量负责人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非联合体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或持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以下工程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之一:
(1)湿电子化学品装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
(2)石油化工工程BEPC/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
3.3.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的其他要求:拟派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为投标人的安全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设计单位为投标人的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安全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质检员、造价员必须具有有效的资格证书。
3.3.6要求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出之日前120天内的任一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业绩要求:2018年以来投标人具备以下项目业绩:
非联合体业绩要求:提供G3/G5级湿电子化学品装置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项,并承诺工程分包商具有已完成G3/G5级湿电子化学品装置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或该业绩装置终版蓝图为证)。投标人须接受招标人组织的现场业绩核验,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资料须提供业主方真实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合体业绩要求:
(1)提供G3/G5级湿电子化学品装置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或该业绩装置终版蓝图为证)。
(2)已完成G3/G5级湿电子化学品装置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以合同或工程交接证书为证)。
(3)投标人须接受招标人组织的现场业绩核验,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资料须提供业主方真实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5信誉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项目负责人(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等犯罪记录。
投标人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及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和质量事故;未处于中石油所属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6投标人必须提供《保密承诺书》、《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分包工程合规管理承诺书》。(见附件模板)
3.7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6日192023年11月2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为每标段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22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自助递交(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1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二号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泰山路21号
邮编:121001
邮编:110031
联系人:丁长胜
联系人:郭通博黄浩洋
电话:17604069975
电话:024-82656513(文件)0416-4264609(报名)

电子邮件:sygtb@cnpc.com.cn



注: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稍后将会进行回复。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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