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15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JH2017026 | 项目名称 | 江苏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15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12月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12月12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江苏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15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一期20MWp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15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江苏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15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批复 建湖发改备【2017】8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江苏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15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工程,工程建设规模为20MWp,总投资约13200万元。本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为:可能存在的原厂房加固、防水、防护栏、爬梯工程、工程设计(包括勘探、测绘、可研,接入系统一次、二次报告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工代、竣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光伏组件、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多晶硅及所有变配电设备、全站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和光缆及所有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光伏电站相关的所有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由组件支架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电网系统(站内调度通信、系统保护监控等包括在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设备带电运行72小时为终点;三年免费运维服务,三年质保期内工程维保。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以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项目交付和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售后服务,直至项目竣工等工作。 2.2工作范围:包括可能存在的原厂房加固、防水、防护栏、爬梯工程、工程勘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三年免费运维服务,三年质保期内工程维保,以及相应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控制等全过程管理的工程总承包(EPC)。 2.3施工地点:建湖县近湖街道、高新区、开发区、建阳镇和沿河镇等相关厂区,具体如下: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30日(2018年3月30日前至少完成一个项目点的建设实现并网发电)。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该竣工为交钥匙竣工,工期已含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竣工调试,项目验收,办理并网手续等。必须满足项目验收日期的要求,各节点进度由投标人编制。 招标人下发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3日内,中标人必须进场,否则予以处罚。中标方必须确保项目竣工日期及并网验收时间,逾期未完成,将予以处罚。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要求: 设计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 工程标准:达到国家规范施工合格标准 运维标准:提供三年累计发电量担保(须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保函,从并网发电开始有效期为3年,按年度考核,年度发电量达标,第一年底退还2%,第二年底退还2%,三年累计发电量达标,第三年底全部退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项单体工程5MWp及以上规模的光伏电站总承包的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和并网验收报告(以电网公司并网验收时出具的报告格式及内容为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所学专业必须是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须提供学历证明),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 施工机械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成立工程项目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评标办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可以是银行汇票、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或现金存单等其他形式,否则无效)。户 名: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建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帐 号:3209251901211000005297 、行号:314311500304。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经招标人同意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5 日至2017年 12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江苏省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委派本企业正式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社保卡或社保本等有效证明,如提供社保卡的,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查询途径以便复查)、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并采集报名人员信息,报名资格合格确认后向代理公司索取书面回执,投标单位凭报名书面回执购买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湖县政府网站:http://www.jianhu.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上发布。
8.
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建湖县政府网站:http://www.jianhu.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湖中南路西侧双湖公园(公园路3号) 地 址: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 联 系 人:袁长淮 联系 人:商国胜/夏建高 电 话:13901410218 电 话:18961909826/15365689193 传 真: 传 真: 0515-8623107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1422747@qq.com 2017 年 12 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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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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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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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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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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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 江苏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15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一期20MWp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15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江苏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15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批复 建湖发改备【2017】8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江苏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15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工程,工程建设规模为20MWp,总投资约13200万元。本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为:可能存在的原厂房加固、防水、防护栏、爬梯工程、工程设计(包括勘探、测绘、可研,接入系统一次、二次报告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工代、竣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光伏组件、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多晶硅及所有变配电设备、全站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和光缆及所有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光伏电站相关的所有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由组件支架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电网系统(站内调度通信、系统保护监控等包括在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设备带电运行72小时为终点;三年免费运维服务,三年质保期内工程维保。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以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项目交付和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售后服务,直至项目竣工等工作。 2.2工作范围:包括可能存在的原厂房加固、防水、防护栏、爬梯工程、工程勘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三年免费运维服务,三年质保期内工程维保,以及相应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控制等全过程管理的工程总承包(EPC)。 2.3施工地点:建湖县近湖街道、高新区、开发区、建阳镇和沿河镇等相关厂区,具体如下: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30日(2018年3月30日前至少完成一个项目点的建设实现并网发电)。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该竣工为交钥匙竣工,工期已含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竣工调试,项目验收,办理并网手续等。必须满足项目验收日期的要求,各节点进度由投标人编制。 招标人下发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3日内,中标人必须进场,否则予以处罚。中标方必须确保项目竣工日期及并网验收时间,逾期未完成,将予以处罚。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要求: 设计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 工程标准:达到国家规范施工合格标准 运维标准:提供三年累计发电量担保(须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保函,从并网发电开始有效期为3年,按年度考核,年度发电量达标,第一年底退还2%,第二年底退还2%,三年累计发电量达标,第三年底全部退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项单体工程5MWp及以上规模的光伏电站总承包的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和并网验收报告(以电网公司并网验收时出具的报告格式及内容为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所学专业必须是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须提供学历证明),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 施工机械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成立工程项目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评标办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可以是银行汇票、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或现金存单等其他形式,否则无效)。户 名: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建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帐 号:3209251901211000005297 、行号:314311500304。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经招标人同意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5 日至2017年 12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江苏省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委派本企业正式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社保卡或社保本等有效证明,如提供社保卡的,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查询途径以便复查)、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并采集报名人员信息,报名资格合格确认后向代理公司索取书面回执,投标单位凭报名书面回执购买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湖县政府网站:http://www.jianhu.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上发布。
8.
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建湖县政府网站:http://www.jianhu.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湖中南路西侧双湖公园(公园路3号) 地 址: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 联 系 人:袁长淮 联系 人:商国胜/夏建高 电 话:13901410218 电 话:18961909826/15365689193 传 真: 传 真: 0515-8623107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1422747@qq.com 2017 年 12 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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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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