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历史卷宗数字化扫描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扫描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
-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历史卷宗数字化扫描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历史卷宗数字化扫描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14477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历史卷宗数字化扫描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00,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对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主要加工内容有档案出库、档案整理、档案著录、档案扫描、档案修图、成品挂接、装订还原、档案还库,并对档案中包含的录音、影像文件进行数字转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所招标数量页已归档档案数字化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0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4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60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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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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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lnjzm66@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716773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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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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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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