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宜采计备[2022]xm1288号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公司宜昌市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杨婧誉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宜昌市财政局审计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宜采计备[2022]XM1288号

订单号:FWYJ4205002200982963

采购总预算金额:¥48,000.00

本次成交金额:¥40,800.00

采购单位:宜昌市财政局

联系人:杨婧誉

联系电话:6556790

成交供应商:湖北安永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成交日期:2022年06月06日

执行方式:议价

成交内容:

采购方式:议价

采购品目:审计服务

采购需求:一、项目情况 宜昌市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二、服务内容 宜昌市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征迁资金成本审核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过程监督。全程跟踪项目征迁进度和征迁政策执行情况。参与“住改非”等改变房屋登记用途的认定;参与企事业单位征收的谈判并记录洽谈情况;审核征收、征迁补偿协议及相关档案资料;审核征迁补偿资金的拨付情况;每15天向委托部门报告项目征迁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反馈各部门在资金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并督导整改到位。 2.决(结)算评审。项目征迁任务完成后及时取得决(结)算编制资料,对项目征迁决(结)算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为满足项目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至项目征迁结束。 四、费用组成及报价说明 本项目征迁资金成本审核服务付费拦标价为4.8万元,折扣率=供应商此次报价/4.8万元*100%。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宗地核算业务付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式计算征收征地资金成本审核服务费用,乘以折扣率作为最终付费金额,若最终付费金额超过4.8万元的,以4.8万元为最终付费金额。 五、企业资质、人员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合格有效,具备完成采购此项目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 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用评级在AAA(含)以上,具有征收征地资金成本审核相关项目经验,安排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提供 7×24 小时现场响应服务。供应商确定后,经查不符合上述企业资质及人要求的,取消委托项目。 六、供应商服务要求 1.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采购人制定的管理制度、评审口径实施评审,客观公正,保守**,不得将评审情况、评审结果用于评审工作无关事项,不得隐瞒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更不得与被评审单位、相关单位串通舞弊。对受托范围的评审事项发表评审意见,按要求出具评审报告,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报告及结论符合《湖北省财政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等文件要求。 2.应服从市财政局管理及考核,按要求完成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征收征地资金成本审核服务事项。评审报告接受财政评审审核,如评审结论经第三方复核查出重大错误的或评审结论与复核结论超过5%以上差错的,取消该项目评审资格,不予支付评审费,列入市级财政评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承担市级财政投资资金成本审核服务任务;将上述情况反馈至网上商城管理方。

需求附件: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宗地核算业务付费管理办法的通知_2022.3.11_.doc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宗地核算业务付费管理办法的通知_2022.3.11_.doc

服务响应说明:完全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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