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培训市场行业治理机制建设与实践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47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10000000230216111994-00016441
预算金额247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颖139178190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上海市培训市场行业治理机制建设与实践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5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30216111994-00016441
项目名称:上海市培训市场行业治理机制建设与实践
预算编号: 0023-0002542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470000元 (国库资金:247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4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培训市场行业治理机制建设与实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7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2021年7月,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发布以来,教育部等国家部委陆续出台配套政策文件,从培训收费、从业人员、培训材料、服务合同、培训广告、消防安全等方面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022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出台《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提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明确设置标准、严格准入流程、规范日常运营、加强日常监管等要求。同时,我市在2021年学科类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的基础上,探索实施校外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并着力推进自学考试助学等成人培训规范工作,努力构建审批许可、日常监管、综合执法、信用管理等相互协同的培训市场治理机制。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至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会议室(现场递交纸质文件备用)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06月15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地 址: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联系方式:021-231168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联系方式:13917819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颖
电 话:13917819068
上海市培训市场行业治理机制建设与实践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5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30216111994-00016441
项目名称:上海市培训市场行业治理机制建设与实践
预算编号: 0023-0002542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470000元 (国库资金:247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4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培训市场行业治理机制建设与实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7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2021年7月,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发布以来,教育部等国家部委陆续出台配套政策文件,从培训收费、从业人员、培训材料、服务合同、培训广告、消防安全等方面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022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出台《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提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明确设置标准、严格准入流程、规范日常运营、加强日常监管等要求。同时,我市在2021年学科类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的基础上,探索实施校外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并着力推进自学考试助学等成人培训规范工作,努力构建审批许可、日常监管、综合执法、信用管理等相互协同的培训市场治理机制。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至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会议室(现场递交纸质文件备用)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06月15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地 址: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联系方式:021-231168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联系方式:13917819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颖
电 话:1391781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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