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 -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服务项目编号:ZGDF-FW-GKXJ-23-0005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生效后至二审结束交货/服务地点:长沙市/桂东县(具体服务地点以案件需要为准供货范围:针对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东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被诉的情况,为了保证桂东公司的合法权益,服务单位需指派专业团队负责本次法律诉讼服务,代为调查、收集有关证据,起诉、应诉,代为出庭举证、质证,,代为提交、接收法律文书,代为陈述及发表法律意见等,并实时跟进案件进展情况,结案后针对案件情况提交案件总结报告。质量要求:(1)了解桂东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背景情况,针对本诉讼案件提出具体服务方案和答辩思路,服务方案和答辩思路应描述详细,有较强可行性和针对性,并就服务方案和答辩思路向我公司作出完整、合理的阐释。
(2) 提供服务方应采取多重措施积极维护桂东公司合法权利,为桂东公司争取更大权益。
(3)指派相关案件经验丰富人员开展本次诉讼委托代理服务。
(4)指派的律师需了解当地司法系统及当地法律法规、政策及人文环境等。
(5)提供服务方应提供科学合理的质量保证措施,积极跟进并及时反馈案件进展,确保案件走向不发生偏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专职执业律师不少于10人;
3)律所近2年度考核合格,且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的行业处罚,信誉良好;
4)主办律师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验。
5)提供法律顾问的人员或团队至少有1人具有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经历,且不少于2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报价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责令停业的;
C.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
D.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报价;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3年06月07日 12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服务》,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2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创新中心23楼
邮编:410000
联系人:曾姣
电话:19892925033
传真:
电子邮件:
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2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服务项目编号:ZGDF-FW-GKXJ-23-0005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生效后至二审结束交货/服务地点:长沙市/桂东县(具体服务地点以案件需要为准供货范围:针对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东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被诉的情况,为了保证桂东公司的合法权益,服务单位需指派专业团队负责本次法律诉讼服务,代为调查、收集有关证据,起诉、应诉,代为出庭举证、质证,,代为提交、接收法律文书,代为陈述及发表法律意见等,并实时跟进案件进展情况,结案后针对案件情况提交案件总结报告。质量要求:(1)了解桂东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背景情况,针对本诉讼案件提出具体服务方案和答辩思路,服务方案和答辩思路应描述详细,有较强可行性和针对性,并就服务方案和答辩思路向我公司作出完整、合理的阐释。
(2) 提供服务方应采取多重措施积极维护桂东公司合法权利,为桂东公司争取更大权益。
(3)指派相关案件经验丰富人员开展本次诉讼委托代理服务。
(4)指派的律师需了解当地司法系统及当地法律法规、政策及人文环境等。
(5)提供服务方应提供科学合理的质量保证措施,积极跟进并及时反馈案件进展,确保案件走向不发生偏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专职执业律师不少于10人;
3)律所近2年度考核合格,且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的行业处罚,信誉良好;
4)主办律师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验。
5)提供法律顾问的人员或团队至少有1人具有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经历,且不少于2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报价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责令停业的;
C.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
D.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报价;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3年06月07日 12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服务》,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2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创新中心23楼
邮编:410000
联系人:曾姣
电话:19892925033
传真:
电子邮件:
中核桂东风电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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