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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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人民法院关于项城市汝阳刘笔业有限公司、刘好勤名下的名人字画 ,韩维清-字履平论-三尺(变卖)的公告(变卖)
项城市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项城市汝阳刘笔业有限公司、刘好勤名下的名人字画司法拍卖公告(变卖) 项城市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月9日10时起(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依法通过淘宝网变卖平台,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网络司法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项城市汝阳刘笔业有限公司、刘好勤名下的名人字画韩维清-字履平论-三尺 评估价:以字画标注为准1000元,变卖价:800元,保证金:80元,增加幅度15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开拍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的变卖预交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2、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变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至案款结算账户(结算账户名称:项城市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款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项城市西大街西段支行,账号:94100801002470666811810) 3、变卖预缴款请交至竞买人支付宝账户,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应确保其支付宝账户中有足额的余额。变卖结束后未能竟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四、特别说明: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2、标的物在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负责交付标的并办理相关手续。 3、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及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对变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月5日前与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联系确认。 6、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且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7、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及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须经项城市人民法院确认后,到项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地址: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团结路中段) 五、特别提醒: 1、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变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变卖成交后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联系人:李太杰 联系方式:13707625598
项城市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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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含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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