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9212021000319
预算金额72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土壤肥料工作站
招标联系人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浩瀚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蹇代明0827-7203888
中标公司巴中市天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江油鼎鑫生态肥料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都市阳光农业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印山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13 15:55
一、项目编号 | |||
5119212021000319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第一包:四川印山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包:巴中市天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三包:四川都市阳光农业有限公司;第四包: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第五包:四川江油鼎鑫生态肥料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第一包: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火炬镇苟家坝村一社;第二包: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南坝干道四季苑3幢11门市;第三包: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南三路88号万科金色领域1幢14层1419号;第四包:成都市净居寺路20号;第五包: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方水镇高包村四组。 | ||
中标(成交)金额 | 第一包:2872266.00元;第二包:2780000元;第三包:2160000.00元;第四包:494650.00元;第五包:7200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1、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的服务内容:采购3家服务单位,拟在广纳、麻石片区粪肥还田3.65万亩;铁佛镇片区粪肥还田3.64万亩;民胜镇、杨柏镇片区粪肥还田2.71万亩,共计10万亩。 2、第四包的服务内容:①田间试验点样品检测:土壤样品检测包括镉、铅、汞、铬、砷、铜、锌、有机质、PH、全氮、碱解氮、全磷、有效磷、全钾、速效钾、缓效钾、阳离子交换量、容重;植株、籽粒样品检测包括镉、铅、汞、铬、砷、氮、磷、钾;肥料检测包括砷、铅、镉、铬、汞。②效果评估监测点样品检测:土壤样品检测包括镉、铅、汞、铬、砷、铜、锌、有机质、PH、全氮、碱解氮、全磷、有效磷、全钾、速效钾、缓效钾、阳离子交换量、容重;植株、籽粒样品检测包括镉、铅、汞、铬、砷、氮、磷、钾;肥料检测包括砷、铅、镉、铬、汞。③粪肥质量监测:按照每500亩还田粪肥取1个粪肥样品开展质量监测,检测化验砷、汞、铅、镉、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氮、磷、钾等指标,共计取样化验粪肥样品200个。3、第五包的服务内容:拟采购商品有机肥(有机质≥30%)1000吨,创建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5个、共计5000亩.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张才儒 SC1914668 刘伯川 SC1910562 李大纲 SC1923434 马昌荣 SC1904224 张开军 业主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标准收取。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第一包:29978.00元;第二包:29240.00元;第三包:24280.00元;第四包:7419.00元;第五包:1080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土壤肥料工作站 | ||
地址: | 通江县诺江镇西寺街4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530834388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浩瀚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198号11楼2-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蹇代明;联系电话:0827-720388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电话: | 0827-7203888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免责申明:本网站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由信息发布者负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