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补充通知)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补充通知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现对2024年7月23日发布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统一修改为: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1)。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7.11修改为: 3.7.11 投标文件的编制的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除法定代表人外,在投标文件打包制作过程中,个人签章均需要进行人脸识别。 □2、在投标文件打包制作过程中,个人签章均需要进行人脸识别。 □3、其他 3.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13.3.3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中标或预中标项目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安排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确保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符合承接工程业务的要求,否则后果自负。对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项目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发现的,拒绝其投标;在资格审查环节后发现且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与中标人协商解决或者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4.原招标公告发出的附件“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电子版v1.0.zbs”作废,随本补充通知发出“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电子版v2.0.zbs”,潜在投标人须使用新的 zbs 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由此导致无法在交易系统读取等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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