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兴海街道裴家村农田道路建设工程(二次)
金额
105.6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211100202200051001001
预算金额105.68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冬梅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润鑫亿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盘锦宏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5.68万元
中标联系人呼唤
公告正文

【发稿时间 :2022-09-02 】

公示内容

项目编号: GC211100202200051001001 项目名称: 兴海街道裴家村农田道路建设工程(二次)
公示开始时间: 2022-09-02 公示截止时间: 2022-09-05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盘锦市)
本项目评标工作于在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盘锦宏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盘锦瀚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盘锦恒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呼唤 符小双 刘立
注册资格 辽221181988666 辽221161671245 辽221111229663
证书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投标报价(元或%) 1056870.56 1059276.4 1053479.32
工程工期 60 60 60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评审得分 90.35 86.05 83.9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 标 人: 盘锦市兴隆台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 地址:
联 系 人: 颜兵兵 联系电话: 2310258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 吴冬梅 联系电话: 1384015890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