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楼、供电及校道建设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804.1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g2023060001
预算金额804.11万元
招标公司海丰县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少美0660-6812208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发布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04 22:40:46 采购计划编号:441521-2023-01445 预算金额:8,041,160.00 元 采购品目:应用软件,其他图书档案设备,办公桌,其他台、桌类,其他沙发类,其他架类,其他服务,办公椅,其他图书,数据加工处理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音频功率放大器设备(功放设备),话筒设备,其他音频设备,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触控一体机,音箱,其他文教用品,信息化设备零部件,轻金属床类,其他柜类,窗帘及类似品,标准物质,其他打印机,A3彩色打印机,台式计算机,空调机,升运机,广告宣传服务 代理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项目经办人:陈晓丹 项目负责人:王少美 项目概况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楼、供电及校道建设工程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2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G2023060001 项目名称: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楼、供电及校道建设工程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41,16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楼、供电及校道建设工程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8,041,16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及安装,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楼、供电及校道建设工程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楼、供电及校道建设工程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4日 至 2023年06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2楼开标1室(远程在线开标) 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2楼开标1室(远程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请供应商按招标文件和操作指南相关操作要求进行,若供应商因操作问题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启动解密阶段时间为30分钟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海丰县教育局 地 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海丰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0660-6627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联系方式:0660-681220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晓丹 电 话:0660-6812208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2023年06月04日 相关附件: 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楼、供电及校道建设工程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23060404).zip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doc 3.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校道工程设备采购协议书.pdf 您有开具电子保函的需求,可通过此链接跳转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 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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