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市临潼区乡村振兴局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储水罐系统环境标志产品卯石路面施工技术方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服务办公用房检验暂停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跟踪检查路灯管网水肥一体化开工令工程竣工验收监理酬金风选车间旁站监理试验用房滴灌反渗透水处理机工程施工进度温室大棚工程建设空调文明施工工程监理服务基本绿化设备检测货物招标服务道路提升基础工程房屋设备进度控制工程质量进行签证和评定项目监理会同设计永久工程砂石路500米设备安装信用融资西优番茄园区提升工程计量工程质量缺陷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圆拱型膜结构温室紫外线消毒器风机降温系统融资贷款服务液晶显示屏控制进度工程移交咨询服务外部协调检查井安全施工技术计划设备质量工程暂停令提交报告施工图纸鲜桃种植基地提质增效施工活动等进行跟班检查临建工程设计农产品检测室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砌片石挡墙设计图纸的会审勘察修改设计播种机道路硬化示范村建设施工设备调查分析节能产品解释遮雨棚计算机生活用房工程材料试验室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专业技术咨询技术交底参加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档案验收潮汐苗床施工测量放线隐蔽工程信用担保水毁道路建设复工工程出现的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工程质量评估建筑工程监理施工场地辐射井一眼并配套设施辅助工作人员修复信息管理工程进度协调会议纪要木地板路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协调管理补光系统工程资料和文件的汇总管理安全联合检查监理人员外出考察施工机械设备碎石回填财政衔接资金建筑构配件工程开工令巡视进场通知施工质量样品用房现代化育苗比例施肥泵建筑材料费用控制信息进行管理内外遮阳系统保修
金额
37.49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8万元
招标公司西安市临潼区乡村振兴局
招标联系人史科长029-83825817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瑾丹029-83992983
中标公司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7.4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YC22103053(CGQ)
二、项目名称: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公告期限
相关附件:
西安市临潼区乡村振兴局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市临潼区乡村振兴局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中标(成交)明细.pdf 监理招标文件(乡村振兴局).doc 监理招标文件(乡村振兴局).doc
合同包1(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21号CROSS万象汇6幢1单元7层 | 374,900.00元 |
合同包1(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服务类(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工程监理服务 | 市级二批财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 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省、市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 374,900.00 |
周伯苑、王西平(采购人代表)、胡友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 0.5623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临潼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健康路临潼区房地产管理所1楼
联系方式:029-83825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35号
联系方式:029-83992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瑾丹
电话:029-83992983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5日
相关附件:
西安市临潼区乡村振兴局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市临潼区乡村振兴局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中标(成交)明细.pdf 监理招标文件(乡村振兴局).doc 监理招标文件(乡村振兴局).doc
西安市临潼区乡村振兴局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西安市临潼区乡村振兴局临潼区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
务务中标(成交)明细中标(成交)明细
受受西安市临潼区乡村振兴局,西安市临潼区乡村振兴局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临潼区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编(项目编
码:码:YC22103053((CGQ)))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中标(成交)供应商: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3749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类服务类
序序
号号
品目品目名称名称 | 标的名称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 | 数量数量 | 计计量量单单位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工程监理服务 | 市级二批财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 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省、市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 1.00 | 项 | 374,900.00374,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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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西安市临潼区乡村振兴局(盖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工程监理服务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编号:YC22103053(CGQ)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目录日期:2022年7月代理单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1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3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39第三章评审办法29
预算金额:378,0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编号:YC22103053(CGQ)一、项目基本情况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临潼区环城东路东环路小区4号楼101室(烟草专卖局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最高限价:378,000.00元合同包预算金额:378,000.00元合同包1(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市级二批财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8,000.00 | 378,000.00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合同包1(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地点:西安市临潼区环城东路东环路小区4号楼101室(烟草专卖局对面)时间:2022年07月26日至2022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1(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五、开启地点:西安市临潼区环城东路东环路小区4号楼(烟草专卖局对面)201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免费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领取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和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谢绝邮购。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西安市临潼区环城东路东环路小区4号楼(烟草专卖局对面)201室时间:2022年08月0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29-83825817地址:西安市临潼区健康路临潼区房地产管理所1楼名称:西安市临潼区乡村振兴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029-83992983项目联系人:罗瑾丹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29-83992983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35号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022年07月25日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号 | 内容 | 规定 |
1 | 采购监督人 | 名 称:西安市临潼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 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大街联 系人:刘向利联系电话:029-83827890 |
2 | 采购人 | 名 称:西安市临潼区乡村振兴局地 址:西安市临潼区健康路临潼区房地产管理所1楼联 系人:史科长联系电话:029-83825817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35号联 系人:罗瑾丹联系电话:029-83992983电子邮箱:1980551972@qq.com |
4 | 项目名称 | 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
5 | 项目编号 | YC22103053(CGQ) |
6 | 资金来源 | 专项财政资金 |
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到位 |
8 | 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9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10 | 服务周期 | 合同签订后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
11 | 采购预算 | 预算金额:378,000.00元;最高限价:378,000.00元 |
12 | 批复文件 | 临乡振发〔2022〕20 号 |
13 | 承包方式 | 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措施费等即总价承包 |
14 | 质量标准 | 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省、市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
15 | 招标范围 | 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
16 | 付款方式 | 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
17 | 投标人特定资质要求 |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8 | 资格审查方法 | 资格后审 |
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单位自行考察现场。 |
20 |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形式 | 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 5 日前形式:书面和公告 |
21 |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形式 | 时间:自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超过期限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形式:书面形式 |
22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期起90日历天。 |
23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 | 本次投标保证金:经由投标人账户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向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 ;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截止之日起3日前,以转账形式或现金缴纳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并换取收据作为交纳凭证。户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 /支行:平安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
24 | 投标预备会(答疑会) | 不召开 |
25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投标人提交的替代方案不予考虑 |
26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磋商一览表壹份,电子文件贰份(U盘存储)。 |
27 | 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截止日期 |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5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环城东路东环路小区4号楼(烟草专卖局对面)201室 |
28 | 开标会 |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5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西安市临潼区环城东路东环路小区4号楼(烟草专卖局对面)201室 |
29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30 | 开标需携带原件 | 开标时需携带证件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手持,在开标时由监标人审验;若无手持原件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 |
3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1名为甲方代表,其余2名专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32 | 代理服务费 | 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 计算向“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竞争性磋商服务费等。 |
33 | 时限要求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体日期至今资料的,若供应商在该日期后成立,只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资料文件。 |
34 | 信用要求 | 企业信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
35 | 特别提示 |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
36 | 报价要求 | 本项目的磋商报价采用自主报价,指完成该项目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管理费及利润等。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应由供应商缴纳的各种税收、保险及其它所有费用不再额外计取。 |
37 | 磋商报价次数、磋商程序和最终报价的产生原则 | 本次磋商采用二次报价。磋商程序为:磋商小组对所有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二次报价;磋商小组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
38 | 同义词语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发包人”、“招标人”“和“供应商”、“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39 | 履约验收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合同规定执行。涉及履约验收的,验收费由采购人/中标人支付。 |
40 | 履约担保金额 | / |
41 | 其他 | 1.本项目属性为服务;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42 | 合同签订 | 签订三方合同,委托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各街办)、监理单位 |
43 | 其他 | 各供应商限派一名代表(法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招投标活动,各供应商代表到场须自觉佩戴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并出示陕西一码通绿码。 |
2.4供应商:是指响应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参与投标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监督机构:西安市临潼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2.1采购人:西安市临潼区乡村振兴局2.名词解释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所叙述的项目采购活动。
3.1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的供应商2.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划分标准的企业。2.7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6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2.5服务:是指供应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
(6)遵守国家、陕西省和西安市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条例和法规;(5)有隶属关系的两个公司或有控股关系的两个公司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1)具备且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
4.合格的服务(3)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7)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磋商文件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5.投标费用4.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
(5)合同条款及格式;(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3)磋商与评审办法;(2)供应商须知;(1)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评审办法与标准、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7.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3任何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除质疑外)需要询问或澄清的,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的,均应在获取投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或认为有必要召开答疑会。超过该时间收到的需要询问或澄清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7.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响应文件格式。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9.招标文件的解释权8.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现场考察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2答疑或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投标前答疑会或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1.授权委托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愿意接受由采购人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的调查和考证。若出现虚假资料,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全部内容为必备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一套上述完整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供应商资格要求三、供应商
13.1所投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13.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交非联合体投标声明)。12.联合体投标11.2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供应商应当委托本单位员工为供应商代表。11.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3.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不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不视为小微企业,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3.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不视为中小企业,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3.3.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与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3.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或政府相关部门开具的中小企业证明函,不提供的或提供有瑕疵的,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3.3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中小企业;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也视同小微企业;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实行优先采购。13.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环境资源信息网(http://www.cern.gov.cn/)、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http://www.cecp.org.cn/)上查找,采购产品中,计算机、液晶显示屏、空调为强制节能产品,如有液晶显示屏的部分,该部分(指液晶显示屏)也为强制节能;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上查找。
16.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四、投标文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对招标文件未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5.供应商的风险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14.转包与分包
16.3.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6.3投标文件的语言16.2.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16.2.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16.2真实性原则1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编写,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并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对采购服务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方案。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供应商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6.6投标文件形式16.5.1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6.5报价使用货币16.4.1吧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吧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16.4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16.3.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磋商函;17.1响应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17.响应文件的组成16.7.1本项目不接受备选响应方案,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报价。16.7备选方案16.6.1本项目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文件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服务承诺;监理大纲;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磋商一览表;
19.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9.磋商有效期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8.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承诺书。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20.3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0.2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九章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0.1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9.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19.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响应文件在原磋商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20.8电子文件制作要求,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响应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20.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一律采用A4纸幅面胶装成册,并逐页编制页码。文件胶装装订后,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无破损、不可拆分。20.6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0.5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处签字,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但供应商章子必须为鲜章)。20.4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准备响应文件文件正本、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及磋商一览表分别密封,且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及磋商一览表”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密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22.2所有密封包装均应符合以下要求:22.1磋商前,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电子文件及磋商一览表全部密封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交相应资料。若分包,应以包为单位递交,不得在其中选项递交或将其中内容再行分解;否则,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23.响应文件的递交22.3未按要求密封及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2.3未按要求密封及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4)所有密封袋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3)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在磋商时启封”的字样。(2)清楚标明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24.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24.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供应商须知第22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响应文件修改”或“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修改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供应商已撤回的响应文件(包括纸质和电子版)。24.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2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供应商须知第22条规定密封后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份数和递交人等信息。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25.1供应商参加磋商时不得有下列情形:25.磋商纪律要求24.4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但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6.1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6.磋商时间和地点六、组织开标竞争性磋商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5)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3)响应文件初步评审;(2)磋商会议;(1)组建磋商小组;27.1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6]53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每轮磋商结束时均不公开报价,竞争性磋商按下列工作程序进行:27.磋商程序26.2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有关监督管理机构对磋商进行现场监督。
(9)编写评审报告。(8)推荐成交供应商;(7)响应文件详细评审;(6)商务磋商(提交二次报价);(5)技术磋商;(4)响应文件的澄清;
(4)宣布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情况。由供应商或其推荐的代表与监督管理机构共同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3)宣布参加磋商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会议记录等磋商会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1)宣布磋商会开始并致辞。28.1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宣布磋商会议开始,并按规定要求主持会议。磋商议程将按以下程序进行(但不限于):28.磋商会议议程
29.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3位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人选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名及甲方派驻代表1人。29.磋商小组28.2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进行全程摄(录)像、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7)宣布磋商仪式结束。(6)评审阶段。(5)启封响应文件。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文件公正评审的;(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9.3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9.2磋商小组成员到位后,推荐一名磋商小组成员担任磋商小组组长,并由磋商小组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磋商与评审工作,采购人授权的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而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能少于磋商小组成员的2/3)。
31.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洽谈合同条款及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施工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采购人将对其超过部分予以追偿。31.合同订立七、合同授予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与评审办法。30.磋商与评审
(4)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1.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31.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施工合同,以此类推。
八、终止磋商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33.中标合同的履约验收32.2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或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应按规定备案。32.1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2.合同履行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第21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磋商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采购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3.终止磋商的情形
十、质疑与投诉34.3成交单位在取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采取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等方式缴纳。34.2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制计算收取。34.1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34.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数额及缴纳方式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0% | 0.20%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并附法人身份证明。(1)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包号、采购文件获取日期、质疑事项、证据及来源线索、法律依据(具体条款)、采购活动中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实质内容、质疑人有效联系方式等。35.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质疑函范本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35.1供应商对本次磋商采购活动有疑问的,按照国家《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办理。35.质疑
(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3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同采购公告。(4)质疑函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自行下载。
(9)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8)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7)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6)质疑书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5)质疑未按质疑函范本格式提出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形式即时收悉提交的质疑材料;
36.3磋商响应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6.2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36.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和其他厉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磋商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机构投诉。36.投诉35.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磋商响应供应商。(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37.2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24号文件的精神,陕西省财政厅制订了《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及中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中标供应商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中查询了解。37.1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十一、信用担保36.4投诉书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自行下载。
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 何嘉 | 010-88822659 |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号旺座国际B座25层 | 尹劭青 | 029-88606032 |
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西安市太白北路320号 | 许艳茹 | 029-8848037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文件)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与评审办法。第三章磋商与评审办法自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十二、其他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西安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为参与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成交供应商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西安政府采购网(www.xazfcg.gov.cn)重要通知专栏和西安市财政局网站(www.xaczj.xa.gov.cn)政府采购专栏中查询了解。
序号 | 合作单位名称 | 主办单位名称 | 联系部门 | 联系人员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业务五部 | 李晓何彦君张华 | 88499422 1357282128188499422 1367925520588499422 18220823060 | 信用担保 |
2 |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业务三部 | 夏靖颜朱筠祥 | 88606038-60271859140632018629282228 | 信用担保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 中国银行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 | 公司业务部 | 胡涛 叶楚沙 | 88360743 1862904882288360749 13772153612 | 信用融资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 建设银行西安市南大街支行 | 公司部 | 杨向晖 | 8728146813379229383 | 信用融资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 工商银行陕西分行营业部 | 小企业金融业务部 | 牛国群张航 | 87609569 1899285181187609761 13891883334 | 信用融资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 农业银行西安西大街支行 | 公司业务部 | 贾珊高雅 | 87617245 1389195712387613444 13659192425 | 信用融资 |
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 交通银行西安西五路支行 | 个人贷款中心 | 李卫公雷强 | 87297632 1399129052587272444 18629362690 | 信用融资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招商银行西安未央路支行 | 公司银行部 | 杨皓马秦香 | 62811553 1500290555362811553 13609183259 | 信用融资 |
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民生银行西安分行 | 城建金融部 | 李楠 | 88266088-845013572058213 | 信用融资 |
1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光大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对公客户经理部 | 高艺瑄 | 15619006186 | 信用融资 |
11 |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昆仑银行西安分行 | 机构投行部 | 韩天清 | 8697897515609108028 | 信用融资 |
1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平安银行西安分行 | 业务发展七部 | 祝捷王尧 | 1862950518818591767577 | 信用融资 |
13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北京银行西安分行 | 营业部 | 范诗阳曹英 | 1399194576418691892195 | 信用融资 |
1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兴业银行西安分行 | 新城业务总部 | 徐常磊鲁旸 | 1599162366615389081886 | 信用融资 |
(3)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独立性原则: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其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供应商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磋商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方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1.1“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磋商中恪守以下原则:1.磋商原则一、总则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2.1磋商小组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磋商人员职责1.2磋商小组有权对整个磋商和评审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情况下进行。
2.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磋商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与入围的供应商进行技术和商务磋商;(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6)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磋商文件;(5)集中保管磋商小组成员及现场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4)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推选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3)公布响应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回避的情形;(2)宣布磋商纪律;(1)核对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1)确定参与磋商至磋商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4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在磋商中不得有下列行为:2.3采购人可以在磋商前介绍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介绍应当提交书面介绍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9)处理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事项。(8)核对磋商结果,有本章第11.7条规定情形的,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报告;(7)维护磋商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对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成员的倾向性言论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
(7)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6)在磋商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的;(5)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4)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3)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磋商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资格、不满足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取消其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按下表行:3.1资格性审查3.响应文件初审二、磋商步骤与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七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
供应商应符合的资格条件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备注 |
供应商应符合的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 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 |
供应商应符合的资格条件 |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 提供资质证书,且证书合法有效 | |
供应商应符合的资格条件 | 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 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证书及无在建承诺书 | |
供应商应符合的资格条件 |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证明材料); | 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证明材料 | |
供应商应符合的资格条件 |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 |
供应商应符合的资格条件 |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提供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 |
供应商应符合的资格条件 |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查询内容齐全且查询结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供应商应符合的资格条件 | 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 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合法有效 | |
供应商应符合的资格条件 |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提供响应说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 | |
供应商应符合的资格条件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提供相应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
4.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以上各项若有1项不合格,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将取消备磋商资格。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符合性审查按下表进行:3.2符合性审查说明:上述(1)至(10)项为供应商必备的资格条件,若有1项不符合要求,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备磋商资格。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 磋商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或盖章或加盖公章,符合文件要求 |
1 | 有效性审查 |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1 | 有效性审查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性 |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和采购最高限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文件数量 |
2 | 完整性审查 |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 |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3 | 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服务周期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周期 |
3 | 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质量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
3 | 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3 | 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 | 全面响应,未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5.1.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磋商,代表人数1人。5.1.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即为入围供应商,进入本次磋商程序。5.1磋商方式:5.磋商4.2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非实质性(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有关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有关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作出书面答复,有关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7.最后报价6.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响应文件详细评审5.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其磋商保证金。5.1.4磋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1.3磋商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顺序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8.2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8.1本采购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分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供应商的评审方法。8.综合评分法三、评审细则及标准7.2仅向采购人及监督人员宣布最后磋商报价,并由监督人员确认。7.1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最后报价(各合格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将作为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的计算依据),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9.3.2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地根据各项因素的评分标准,结合每个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分别就磋商报价以外的各项评审因素对每个供应商独立打分。9.3.1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原则,按下表《综合评分明细表》所列评分因素和各评分因素的权重进行评审。9.3综合评分操作程序为:9.2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9.1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供应商的各项评审因素,而不以单项评审因素的优劣评选出成交单位。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9.评审细则及标准
9.4.1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磋商报价给予6%折扣。9.4小型和微型企业磋商报价折扣幅度标准: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评审总得分=F1+F2+……+Fn9.3.3将所有评审因素所得实际评审分数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按下例公式计算:
(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9.5非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9.4.2参加联合体磋商的小型、微型企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2%-3%)的磋商报价折扣。
10.无效响应文件的认定9.7本采购项目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下列综合评分明细表。9.6在响应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响应文件有上述(1)至(4)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书面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响应文件制作不规范,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具体分值由谈判小组集体商议确定。(5)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因素 | 评标原则与标准 |
投标报价(10分) | 10分 | 报价 | 投标总报价不高于采购限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总报价高于或等于本工程采购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注:如采购需求没有实质性变化,各供应商的在多次报价中应逐次降价,本次报价超过上次报价的,为无效报价,取消其磋商资格。 |
技术部分(70分) | 55分 | 监理大纲 | 1、监理工作目标及监理依据(0-6分);2、质量控制措施(0-6分);3、进度控制措施(0-6分);4、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0-5分);5、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0-10分);6、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的控制方法(0-6分);7、监理工作流程(0-5分);8、监理工作制度(0-5分);9、监理工作的管理及保修阶段的服务工作(0-6分)。 |
技术部分(70分) | 15分 | 拟派项目组人员 | 拟派项目总监取得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得3分;总监具备大专及以上(含大专)学历得3分。以上资料复印件附后。2、除总监外现场监理人员项目组人员安排合理,组织分工明确,拟派本项目的各专业监理人员配备齐全,经横向比较计0-9分。 |
商务部分(20分) | 10分 | 服务承诺 | 针对本项目有具体可行的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能为采购人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等的,内容完整、全面、详细的经横向比较计10-6分,内容有欠缺、较薄弱的经横向比较计0-6分。 |
商务部分(20分) | 10分 | 业绩 | 提供2019年01月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每提供一项监理项目的业绩合同得2.5分,满分10分。注: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为准,须提供复印清晰的复印件,如因复印等问题造成无法辨识由投标企业责任自负。 |
推荐成交候选人 | 按磋商评审程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前3名作为磋商成交候选人。 | ||
备注:1)各评审专家独立打分。2)评审专家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该评审专家的打分无效,不计入汇总分。3)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名次;磋商报价得分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4)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最终结果数字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4)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或提供保证金有瑕疵的;(2)供应商名称与登记领取磋商文件单位的名称不一致的;(1)供应商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磋商文件的;10.1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11)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采购限价);(10)磋商有效期、服务期限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9)提供服务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的;(8)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文件或提交资格文件有瑕疵的;(7)磋商文件散装或者活页装订的;(6)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
(2)响应文件中的总报价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报价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报价为准;(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1.1响应文件中如果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1.特殊情况的处理(13)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质量标准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12)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7)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5)响应文件中图表与文字表述不一致的,以文字表述为准;(4)响应文件中有关分项表内容与“磋商一览表”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为准;(3)响应文件中的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报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1.7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11.6评审过程中,除符合本章第11.5条款规定情形外,若出现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时,采购人将依法报请本级财政部门批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1.5评审过程中,若出现合格供应商只有2家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第4项情形的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服务项目的(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可以继续进行;只有1家时,采购人将依法报请本级财政部门批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1.4评审过程中,若出现本评审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审,待磋商小组商榷后,再进行评定。11.3评审过程中,各种数字的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但计算百分数时应精确到千分位,万分位“四舍五入”。11.2磋商小组成员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办法赋分时,该成员的打分,按废票处理。
11.8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主动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已不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成交结果的,书面报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认定。(4)经磋商小组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13.2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3.1磋商小组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3名以上成交供应商,符合本章第11.5条款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供应商,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决定。13.确定成交候选人12.1采购人或其授权的磋商小组从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2.成交原则四、磋商结果
14.3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14.1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4.成交通知书13.5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过程与采购人情况书面报送有关监督机构备案。13.4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磋商结果复函”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网和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中标通知书》。13.3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和有关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复函采购代理机构。
1、项目名称: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一、项目基本情况: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14.6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14.5条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14.5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14.4在《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发现成交供应商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认定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招标范围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省、市有关技术规范要求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3、项目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建设单位:西安市临潼区乡村振兴局2、项目编号:YC22103053(CGQ)
1.5雨金街办照渠村示范村建设项目,道路硬化3131平方米,铺设管网1500米,修建检查井134个,安装路灯50套,基本绿化等。1.4穆寨街道水毁道路建设项目(西岳、三庙、门岩),西岳村:道路硬化900平方米,砌片石挡墙660立方米,素土及碎石回填1038立方米;门岩村:道路硬化240平方米,砌片石挡墙415立方米;三庙村:道路硬化810平方米,砌片石挡墙1557立方米;1.3西优番茄园区提升项目,西优番茄园区道路提升8850平方米,卯石路面1500平方米,木地板路面1953平方米,硬化538平方米;改造提升温室大棚20座;1.2马额街办鲜桃种植基地提质增效项目,新建辐射井一眼并配套设施,水肥一体化和滴灌200亩,新建农产品检测室,风选车间,新建遮雨棚30亩,砂石路500米等;1.1栎阳街办朝邑村现代化育苗项目,硬化道路2000平方米,新建圆拱型膜结构温室2112平方米,配备内外遮阳系统,风机降温系统,建设潮汐苗床,配套管道紫外线消毒器、储水罐系统、反渗透水处理机、比例施肥泵、补光系统、播种机等;1、实施的主要内容:
(5)所有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监理规定。(4)监理人员组成:根据施工进度派驻合理人数,所有参与监理人员须持证上岗,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监理人员。(3)安全目标: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不发生较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跨(坍)塌事故;不发生因工程项目建设而造成的电网停电事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2)进度控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进,确保整体施工有序进行。确保工程开、竣工时间进度计划按时完成。(1)质量控制: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查施工单位所施工的项目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要求,而且整个监理工作中应强调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监管和事后评估。三、监理内容: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委托单位:(盖章)(示范文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西安市临潼区马额街道办事处项目实施单位(全称):西安市临潼区栎阳街道办事处委托人(全称):西安市临潼区乡村振兴局第一部分协议书时间:监理单位:(盖章)
1.工程名称: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三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监理人(全称):西安市临潼区雨金街道办事处西安市临潼区穆寨街道办事处
④:雨金街办西优番茄园区提升项目,西优番茄园区道路提升8850m2,卯石路面1500m2,木地板路面1953m2,硬化538m2米;改造提升温室大棚20座;③:穆寨街道水毁道路建设项目(西岳、三庙、门岩),西岳村:道路硬化900m2,砌片石挡墙660m3,素土及碎石回填1038m3;门岩村:道路硬化240m2,砌片石挡墙415m3;三庙村:道路硬化810m2,砌片石挡墙1557m3;②:马额街办鲜桃种植基地提质增效项目,新建辐射井一眼并配套设施,水肥一体化和滴灌200亩,新建农产品检测室,风选车间,新建遮雨棚30亩,砂石路500米等;①:栎阳街办朝邑村现代化育苗项目,硬化道路2000平方米,新建圆拱型膜结构温室2112平方米,配备内外遮阳系统,风机降温系统,建设潮汐苗床,配套管道紫外线消毒器、储水罐系统、反渗透水处理机、比例施肥泵、补光系统、播种机等;3.工程概况及规模:2.工程地点:分别位于临潼区栎阳街办、穆寨街办、马额街办、雨金街办;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二、词语限定5.工程投资额:1891.89万元。4.临乡振发〔2022〕20号:西安市临潼区乡村振兴局、西安市临潼区潼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⑤:雨金街办照渠村示范村建设项目,道路硬化3131m2,铺设管网1500m,修建检查井134个,安装路灯50套,基本绿化等。
6.附录,即:5.通用条件;4.专用条件;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协议书;
五、签约酬金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四、总监理工程师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1.监理期限:六、期限2.相关服务酬金:。1.监理酬金:。包括:签约酬金(大写):(¥)。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七、双方承诺监理服务周期与实际建设工程工期同步(含保修阶段)。2.相关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直至所有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住所:委托人:(盖章)3.本合同一式十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二份。2.订立地点:。1.订立时间:年月日。八、合同订立
电子邮箱:电话:账号: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邮政编码:
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西安市临潼区马额街道办事处:(盖章)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项目实施单位:西安市临潼区栎阳街道办事处:(盖章)
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西安市临潼区雨金街道办事处:(盖章)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西安市临潼区穆寨街道办事处:(盖章)
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邮政编码:住所:监理人:(盖章)
1.1定义1.定义与解释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电子邮箱:电话:账号:
1.1.5“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3“项目实施单位”是指本合同中项目实施的各街办。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1“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0“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9“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8“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7“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6“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17“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5“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4“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3“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2“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协议书;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解释1.1.19“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1.18“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2.监理人的义务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通用条件;(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2.1监理依据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3)涉嫌犯罪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1)严重过失行为的;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履行职责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2.5提交报告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3.委托人的义务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6文件资料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1告知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4委托人代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3.7支付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6答复
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支付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4.3除外责任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3支付酬金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2支付申请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1支付货币
6.2变更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1生效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暂停与解除
6.4终止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1协商7.争议解决(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8.1外出考察费用8.其他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3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2调解
8.4奖励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检测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7通知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6保密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5守法诚信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1.定义与解释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8.8著作权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2.1.1监理范围包括:本工程监理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相关工作。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监理人义务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投标文件;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监理大纲;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不使用其它语言文字。1.2解释
④、审阅并签发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解释承包人对图纸提出的疑问;③、组织有关单位(包括设计单位,承包人等)进行技术交底。对交底中澄清的问题做好记录,并整理成纪要报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备案;②、协助项目实施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承包人及有关单位在开工前对设计图纸的会审、技术交底工作;①、熟悉设计资料与施工合同文件;(1)技术及图纸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①、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合同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组织向承包人移交施工场地;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情况;按照合同规定及授权,发布工程开工令;(2)进度控制⑧、会同设计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对有关工程图纸的变更做出解释和说明,发出图纸变更令,在现场协助设计方代表解决施工期间出现的设计、技术问题。⑦、审查并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技术计划,临建工程设计等;⑥、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应从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意见并报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决策;⑤、参加由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主持的重大技术问题的讨论;
(3)质量控制⑥、在收到承包人进度报告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及承包人的进度报告报项目实施单位备案。⑤、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的有关协调工作,编写工程进度协调会议纪要,提出监理对工程进度的意见;④、审查和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负责控制进度,跟踪检查,记录计划的实施情况。当发生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有实质性偏差时,及时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指示,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进度分析报告”;③、若发生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使工期延误时应督促承包人提出补救措施。如属于项目实施单位的原因引起工期延误,应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报告,并提出补救措施的意见供委托人决策;②、依据合同中确定的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查并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资源配置,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实现合同工期目标;
a.审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序的质量自检报告,按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和评定;⑤、审查、批准由承包人提交的质量检查要求和规定,依据合同与规范制定各类施工质量检查的补充规定。及时检查、抽查工程质量,特别是覆盖的基础工程和隐蔽工程;对工程质量进行签证和评定,严格控制工程质量。主要内容包括:④、审查承包人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检查质量文件落实情况。依据施工合同规定,对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资源投入进行监督。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中的技术规范,施工要求和图纸上的规定,确保质量满足合同要求;③、审批承包人的技术规范及施工规程等质量标准文件;②、核查承包人关键技术工种、岗位进场人员的资质,包括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核查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质量、种类、能力及状况,对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人员和设备,有权令其更换或添置;①、审查并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审查意见报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备案;
g.监督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工作;f.制定现场工程监理工作制度,在施工现场对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活动等进行跟班检查,关键工序实行旁站监理,并做好现场旁站记录和监理日记,填写大事记。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及时向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通报监理情况及工程的有关事宜;e.审查用于永久工程的各种工程材料、构件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产品须监督其退场;d.对未签证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通知承包人限期返工,重新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或交付使用,并及时报告委托人;c.承包人未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时,依据合同应责令其停工、返工,并报告项目实施单位;b.对承包人试验室的各种试验仪器及试验程序、成果进行全面检查;
②、按照合同规定及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授权,确定工程变更项目,分析并与各方协商确定变更的工期与费用,发布变更指令;①、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计量申请,签发工程计量认证书。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按施工合同规定,签发支付证书,工程结束时,核实最终工程量,审查承包人的最终结算申请,报委托人批准;(4)投资控制⑥、监督、检查承包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i.根据国家有关验收规程和合同规定,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和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及各单项工程验收。审查承包人提交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有关资料,参加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审查《工程竣工报告书》,提出整改意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整理监理资料;依据合同签发竣工证书,颁发保修合格证书;参与工程移交,同时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h.对已完成的施工工序,提出明确的评价意见。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报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确认后执行;
③、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措施;②、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①、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5)安全生产管理监督④、办理项目实施单位决定更改、增减工程内容、数量事宜,审理承包人申报的有关工程更改的请求,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签认;所有变更必须经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实施。③、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项目实施单位不支付工程款;
(6)合同管理⑧、征得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同意,下达工程暂停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⑦、协助处理工程出现的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和处理。对突然发生的事故,可决定作出紧急措施,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⑥、发现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会同有关各方进行解决;⑤、组织有关单位定期进行安全联合检查;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①、核实并掌握工地的各种情况,详细记录工地与工程有关的所有信息,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工地情况,重大或重要事项随时向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报告;(7)信息管理及协调工作④、参与工程合同争议、仲裁等有关问题的处理,提出必要的证据资料,意见和分析报告。③、分析、研究评价承包人可能提出的索赔要求,参与研究并协助做出对索赔的处理意见和决定;②、全面管理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分包项目及分包金额,并报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批准;全面掌握承包人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对不能满意地履行合同的任何成员提出警告直至逐出工地;①、协助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核实承包人的资质及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和设备安装工程等承包合同;
(8)施工责任缺陷期应配合的监理工作⑥、协调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对工程设计、工程承包合同出现的纠纷和索赔事项提出建议或意见;⑤、督促承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④、做好有关工程资料和文件的汇总管理工作,随时配合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工程档案验收相关工作及政府有关质检部门的督促检查;③、及时向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抄送监理单位和承包人之间的来往文函;②、按时提交旬报、月报、年报,包括进度分析、质量控制,投资分析等报告,以及各类专题报告,年终总结和最终监理报告;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2.1监理依据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条款及有关政策规定,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文件。2)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与勘察、设计、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3)经批准的施工图纸及说明,经图纸会审确定的修改设计通知书。4)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5)当地现场和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和有关建设管理办法。6)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和通知等。7)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发出的指令及与本工程有关的会议纪要和文件。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③、完成委托人交付的其他工作。②、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①、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
2.5提交报告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经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同意后。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1)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批准;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3)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4)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5)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6)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7)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8)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9)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10)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11)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2.4履行职责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日常考察不合格或不能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
其余各项报告种类、时间和份数:监理会议纪要(经参会各方会签):会议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提交3份;监理月报:施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提交3份;监理实施细则:实施施工组织审批后5日内,提交3份;监理规划: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2份;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单位进场前,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监理规划大纲,监理过程中应定期报送监理月报和阶段性工作总结、重大事件报告(报送内容和方式另定)。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20天内移交委托人或项目实施单位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委托人或项目实施单位签收房屋设备移交单。附录B中由委托人或项目实施单位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或项目实施单位。2.7使用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的财产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后7日内,提交3份;施工资料完整性核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后14日内,提交2份;监理日志:工程竣工验收后14日内,提交1份;
穆寨街办:。马额街办:。项目实施单位代表为:栎阳街办:。委托人代表为:。3.4委托人代表3.委托人义务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同意在14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3.6答复雨金街办:。
5.3支付酬金币种为:人民币。5.1支付货币5.支付由于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开工时间推迟所造成的损失,不予以补偿。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④以转账支票支付监理酬金,且监理人均应出具足额正式发票。③本工程竣工验收满两年后30日内,经验收达质量标准后,一次性结清剩余监理酬金(不计利息)。②本工程竣工后,经验收达到质量标准后,支付至监理酬金的97%。①监理人与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后,同时帮助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完成签订施工合同,且与施工单位同步进场,开展监理业务后3日内,支付合同监理酬金总额的30%;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当本项目建安工程结算价<工程招标时招标文件给定的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90%时,委托人按照以下办法从工作酬金中进行扣减:(本合同监理酬金/工程招标时招标文件给定的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招标时招标文件给定的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90%-本项目建安工程结算价)。当本项目建安工程结算价>工程招标时招标文件给定的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110%时,监理人可以向委托人提出附加工作报酬申请,委托人按照以下办法进行补偿:(本合同监理酬金/工程招标时招标文件给定的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本项目建安工程结算价-工程招标时招标文件给定的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110%)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6.2变更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6.1生效
7.3仲裁或诉讼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2调解7.争议解决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和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累计不高于本合同监理酬金的10%。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30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2检测费用8.其他(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
9.1进场的监理项目部(机构)所有人员不低于投标承诺的人员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较强的组织、指挥、协调能力和技术能力。除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同意更换监理人员外,不允许擅自更换监理人员。管理过程中监理不到位或到位但不能满足监理工作要求或不能履行监理职责,监理人有责任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更换监理人员。9.补充条款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原文或原图引用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时须征得委托人同意。8.8著作权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30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3咨询费用
9.6监理人在工程全过程(隐蔽工程为重点)的旁站监理中,应保证旁站人员及时到位,若发现旁站人员不能按经批准后的监理实施细则对关键工序全程旁站监督,每次扣除违约金1000元/人,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时,每次扣除2.5万元违约金。9.5现场监理指令错误或不及时,或不能对投标单位虚报或高估冒算不能有效审核,或出现虚假监理资料的,每次扣除违约金0.3~5万元。9.4未经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同意,监理人自行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代),每次扣除违约金20万元/人;若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次扣除违约金3万元/人。在工程监理工作过程中,若发现现场监理人员有三次不到场,扣除每人次5万元以内的违约金。若监理人未按照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每次扣除违约金20万元/人。以上9.5中任意一条,若监理人拖延、拒不执行,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监理人承担。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离场需经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如有违反,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将通报批评并每天扣除违约金1000元/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离场1天以内要经过总监理工程师批准,2天或以上的需书面申请并经委托人代表批准,如有违反,委托人将通报批评并每天扣除违约金500元/人。9.3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长期不驻场管理或平均每月出勤少于22天,如月统计少于以上规定,每次(天)扣除违约金1000元/人。9.2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机构人员调换前须向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并附上替代人员的所有证明资料,经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换(因自身原因主动调换时另应承担相应违约金);或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要求监理人更换个别监理人员时,监理人在接到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通知后两周内安排更换。否则,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将有权延期支付监理酬金并采取扣除违约金直至监理人采取纠正措施;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监理人承担。
9.12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向监理人只提供办公用房,监理人派驻人员食宿、设备自理。9.11监理人未履行监理职责,不能及时发现或制止施工单位违约行为、或未及时向建设单位如实报告相关情况,经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查实,根据影响程度,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可扣除1~3万元/次的违约金。9.10监理人在工程完成相应内容并收齐有关资料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质量验收时应由监理人填写的各种资料,交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归档。否则,每迟交一天,扣除5000元违约金。9.9监理人应对承包人提交的所有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及时予以确认或提出质疑;若对明显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资料不提出质疑且予以确认而上交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则每次扣除2.5万元违约金。9.8监理人应严格按照有关验收规范的规定对承包人施工过程中交付验收部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若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存在明显缺陷的部位不提出质疑或不责令承包人返工整改而予以验收,则每次扣除5万元违约金,一切损失由监理人承担。9.7本合同期内,监理人必须及时派出合适人员出席各类与本工程相关的会议;若发现监理人不到场,每次不到场扣除2000元/人违约金。
附录1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9.17各项目实施单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向临潼区乡村振兴局提供完成项目的质量和形象进度、以及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的工作情况评价,据此乡村振兴局支付相关监理费用。9.16监理人不得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否则委托人及项目实施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监理人承担。9.15如果监理人在服务期内未能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包括监理深度不足及监理资料不齐等),委托人有权扣减支付监理费。9.14监理人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范围内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9.13监理人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同时,监理人应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重点、难点、风险点向发包人提出合理的保险建议。
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A-3保修阶段:/。A-2设计阶段:/。A-1勘察阶段:/。附录1其他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2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附录2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 工程技术人员 | |||
2. 辅助工作人员 | |||
3. 其他人员 |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1. 办公用房 | |||
2. 生活用房 | |||
3. 试验用房 | |||
4. 样品用房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 工程立项文件 | 1 | 合同签订后 | |
2. 工程勘察文件 | 1 | 合同签订后 | |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2 | 合同签订后 | |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 1 | 相关合同签订后 | |
5. 施工许可文件 | 1 | 施工许可文件办理完毕后 | |
6. 其他文件 |
2、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本格式提供的内容,做出逐一的明确答复;磋商供应商认为必要,还可以做其它补充说明。1、本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仅起到样式作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前,请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说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1. 通讯设备 | 无 | ||
2. 办公设备 | 无 | ||
3. 交通工具 | 无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无 |
磋商响应文件临潼区2022年市级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编号:YC22103053(CGQ)(正本或副本)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表格如不够填写时,磋商供应商可以自行扩展。
第二章磋商一览表第一章磋商函目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
第八章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第七章服务承诺第六章监理大纲第五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第四章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第三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二、我方按磋商文件规定,磋商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一、我方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2份,电子文件份,磋商一览表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真实、准确。并愿意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否则,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我方正式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致: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函第九章供应商承诺书
(3)磋商有效期自磋商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若我方中标磋商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履行完毕。(2)我方保证按规定和标准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四、我方已仔细阅读了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同意和放弃对磋商文件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和投诉的权利。三、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所有服务事项。
邮政编码: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名称及公章)七、有关本项目的所有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六、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并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论和磋商结果。
日期:帐号:开户银行:电子邮件:传真:联系电话:
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单位: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第二章磋商一览表
报价内容 项目内容 | 磋商总报价(元) | 服务周期 | 质量标准 | 项目总监 |
(项目名称) | ||||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注册地址: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第三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委托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日历天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单位名称及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职务:职务:法定代表人盖章:被授权人签字: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2.授权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1.本授权书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90日历天。备注:年月日投标人:(单位名称及公章)
2、我方(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采购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第四章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特此声明。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4、我方(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我方(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附表一:本项目拟投入主要人员供应商依据评分标准表中的评审内容自行编写,格式自定。第六章监理大纲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五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
拟派总监简历表附表二:本项目拟派总监简历表2.投标人可适当调整该表格式,但不得减少信息内容。注:1.“岗位情况”须注明该人在本单位是在岗、返聘还是外聘。本项目拟投入主要人员组成表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技术职称 | 资格证书种类 | 工作年限 | 拟担任的职务 | 岗位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专业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证书 | 编 号 | 发证日期 | 发证机关 | |||
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 ||||||
已完类似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项目类型 | 开、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 | |
3、此表后按表格顺序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2、此表格式不够可自行增加;注:1、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附表三: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附:总监身份证、注册证、学历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序号 | 合同名称 | 采购内容 | 时间 | 采购人 | 合同金额 | 备注 |
第八章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供应商依据评分标准表中的评审内容自行编写,格式自定。第七章服务承诺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单位名称及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致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与本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陕西省政府采购供货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Ⅰ第九章供应商承诺书8.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投标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名称及公章)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货商。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3、不向政府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2、不向政府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9、不发生其它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7、不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货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承诺书Ⅱ时间:年月日电话:地址:邮编:
致: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 (项目名称) 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 ||
供应商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 日期 |
(单位名称及公章) |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附件1承诺书V承诺书Ⅲ
致: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 (项目名称) 的供应商,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 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 ||
供应商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 日期 |
(单位名称及公章) |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致: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 (项目名称) 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投标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 ||
供应商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 日期 |
(单位名称及公章) |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件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公章)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规定中满足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注:非监狱企业不填写此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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