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ccg-2022030100472
预算金额70.7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JZ-20220301004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星锋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64排CT维保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20301004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64排CT维保服务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整机全保(不含球管)所有零配件更换等等,以及高级人工保养、不限次人工维修及服务等。本次服务期二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1707600
 合计金额小写: 7076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万零柒仟陆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64排CT维保服务。{型号规格:西门子64排128层螺旋CT/SOMATOMgo.Top(CN)CT)}

合计金额小写:¥707600.00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柒拾万零柒仟陆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3-30 —— 2024-03-29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履行期限: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履行方式:整机全保(不含球管)所有零配件更换等等,以及高级人工保养、不限次人工维修及服务等。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69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根据考核标准按半年度考核、半年度付款。如无扣款,乙方按合同金额的25%开具正规税收发票,甲方收到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方式。(2022年10月))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69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根据考核标准按半年度考核、半年度付款。如无扣款,乙方按合同金额的25%开具正规税收发票,甲方收到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方式。(2023年4月)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69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根据考核标准按半年度考核、半年度付款。如无扣款,乙方按合同金额的25%开具正规税收发票,甲方收到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方式。(2023年10月))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69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根据考核标准按半年度考核、半年度付款。如无扣款,乙方按合同金额的25%开具正规税收发票,甲方收到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方式。(2024年4月),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湖南星锋医疗设备有限公司:17179557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5.2.1乙方所有更换的零部件保证是正规可靠配件,原厂备件,更换配件有稳定可靠渠道,能提供相关证书。

5.2.2仓库配品配件充足,配件备品最快速度到达,配件在4小时内送达。

5.2.3乙方每年提供设备定期保养4次,以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5.2.4能够提供7*24小时,全年365天不间断远程监测,实时预警、通知。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5.3.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5.3.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3.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3.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5.3.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5.3.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4保密义务

6.4.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做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4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维保款,如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需按每日万分之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且在甲方未付款前乙方无需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维保义务。

8、服务内容

8.1乙方在省内设有零配件仓库,且保证库存零配件齐全、充足,调配快捷及时。

8.2乙方应具备400免费客户服务专线,每年365天开通,每天开通服务时间不少于14小时,能及时全程协调相关资源,确保相关服务及时快捷。

8.3乙方须在接获保修电话后应立即响应,并提供突发性问题的解决措施及特殊紧急的合理化处理措施,并配备充足的工程人员、后勤人员、专用运输车辆、其他专用工具、检测检修设备,有丰富的维修经验。

8.4响应周期为全合同期,接到故障报修电话后30分钟响应,在电话指导或远程诊断无效后,享受优先派工,派遣工程师现场维修,2小时内到达现场,最多不超过12小时。

8.5本项目所有人工费用、交通、住宿和生活费用均包含在本项目总包费用内,节假日加班免费。

8.6在合同期内保证95%的开机率(按照365天/年计),即正常开机达到 347天/每年,停机不超过18天/每年。)如果此开机率由于乙方原因未能达到,对于开机率低于95%的每一个百分点,按相应折算金额予以赔偿,即半年度维保金额*相应扣除百分点数计算。

8.7合同期内,甲方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包括:开机率、故障响应时间、故障排除时间及维保服务条款履行情况等),若考核不合格,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于设备停机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若无法估算损失金额的,按半年度维保金额的5%进行扣款。每半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8.8年检时,及国家机关要求的检测项目(图像质检等),乙方负责把机器调试到最佳状态,并保证全部检测指标达标(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具有卫生部、卫生厅、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指定或授权机构进行的检测)。

8.9乙方须组织并每年保证不少于2次上门对甲方相关操作人员设备管理、保管和保养专门培训,并组织专门的客户管理培训。

8.10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设备购置费、交通运输费、设备装卸费、售后服务费、软硬件安装调试费及所有人工、管理、税金等所有费用,但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2022年3月30日履行合同之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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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郭亮北路126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湘龙街道雷公岭路36号101室四楼
法定代理人: 吴超 法定代理人: 文志彬
委托代理人: 李莎 委托代理人: 刘畅
电话: 0731-88062270 电话: 0731-86884228
传真: 0731-88078867 传真: 0731-86884228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4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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