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省岳阳县新墙河燎原闸坝中型水闸建设工程和洞庭湖流域新墙河(新墙大桥下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维护一体化)
金额
20646.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646.5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1310730281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纯1860730616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5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岳阳县新墙河燎原闸坝中型水闸建设工程和洞庭湖流域新墙河(新墙大桥下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维护一体化) 已由 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岳县发改〔2023〕337号、岳县发改〔2024〕153号、岳县发改〔2023〕30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和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湖南省岳阳县新墙河燎原闸坝中型水闸建设工程和洞庭湖流域新墙河(新墙大桥下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维护一体化)。

2.2 建设地点: 岳阳市岳阳县新墙镇 。

2.3 建设规模:1)湖南省岳阳县新墙河燎原闸坝中型水闸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闸坝采用平底宽顶堰,闸门采用平板提升钢闸门,闸轴线长186.5m,共设18孔,其中泄水孔14孔,冲砂兼泄水孔4孔,设计挡水高度3米。2)洞庭湖流域新墙河(新墙大桥下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污染底泥清理0.4平方公里,平均深度1米,清淤量40万方,河流周边设置6个垃圾装运站,配套4辆收集转运车辆,35个垃圾池,沿岸修建生态护岸12公里、生态隔离带1.4平方公里,建设人工湿地1.1平方公里,西南片区建设4个分布式污水处理装置及配套管网。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0646.50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岳阳县新墙河燎原闸坝中型水闸建设工程水闸工程等别为Ⅲ等,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2)招标范围和内容: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勘察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工作)。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全部施工内容直至验收合格。

采购范围:包括工程建设阶段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其中大宗设备(闸门、启闭设备及信息化)由中标施工单位采购,相关部门监督。

运营维护范围:项目范围内的燎原闸坝、污水处理装置及配套设施等维护管理,工农业供水服务、垃圾转运及配套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2.5 计划工期:建设工期2年(含设计工期及试运行期)。运营维护期30年。

2.6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湖南省、岳阳市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批复等设计需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设备及材料采购质量标准:设备采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项目法人单位提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

运营维护质量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的运营维护指标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 号令保修。

2.8其他要求:(1)项目建成后,项目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及附属设施等)交由中标单位的运营主体运营维护,中标单位的运营主体支付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费用4763.1万元,经营期限为30年。中标单位的运营主体自行承担债务和经营风险,政府不存在为项目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承诺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费等额外新增财政未来支出责任的保证和承诺。(2)在合作期内,中标单位的运营主体需组建全资或者控股项目运营公司承担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稳定的工农业供水服务、垃圾转运、旅游开发、生态养殖等服务,并向相关使用者收取费用。项目运营公司的法定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以投资合作协议和公司章程约定为准。合作期满,项目资产移交政府或者政府指定的机构单位,中标单位的运营主体退出。(3)本项目产生的富余砂石土资源,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统一处置,处置收入专项用于支持项目建设,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单位)。

3.2 投标人中的运营主体需具备较雄厚的资金实力;2023年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3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和设计责任的单位提供)

3.4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岳阳县新墙河燎原闸坝中型水闸建设工程为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洞庭湖流域新墙河(新墙大桥下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为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的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有一家施工企业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岳阳县新墙河燎原闸坝中型水闸建设工程必须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施工)。

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一级建造师  或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高级职称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正式员工。近 5 年内(指 2019 年 1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7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高级 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一级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9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10 拟任本项目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1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其中组成联合体成员的施工企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有2家施工单位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单位的施工范围。

②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牵头人为项目运营维护方,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总负责人。

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项目总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④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工作量分配:工程总承包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90%,设计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10%。

3.12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3 其他要求:①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②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的扫描件(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单位分别提供。

③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④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1月至今)或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 12 月 4 日~2024年 12 月 10 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ggzy.yueyang.gov.cn/index.htm)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      0730-2966692)。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25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s://ggzy.yueyang.gov.cn/index.htm)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s://ggzy.yueyang.gov.cn/index.htm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设置网上开标席位/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岳阳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公室、岳阳县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股,电话:0730-7667502、0730-7633906。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 岳阳县荣家湾镇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10730281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站前路237号凯鑫国际金融中心903室 

项目负责人:李纯18607306169  

项目服务组人员:段玲、孙琼 

电    话:0730-884317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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