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江区东太湖清淤工程 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以 吴行审审发﹝2024﹞34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法人为 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为 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吴江区东太湖清淤工程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横扇街道 。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清淤对减轻湖区内源污染,改善取水口周边水动力条件等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恢复和构建太湖健康水生生态系统,提高太湖重点湖区水源地的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总投资:10177.81万元。主要施工内容为:本工程清淤区域位于吴江区北亭子港水源地西北侧区域,清淤面积1.26km2,清淤方量51.78万m3。清淤设备采用环保绞吸式挖泥船;清淤固化工艺采用板框压滤,固化场土方外运30万m3;尾水采用“混凝沉淀-AO”工艺进行处理;以及固化场地后期场坪复绿。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吴江区东太湖清淤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工作。对应监理费概算约102.14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365日历天。包括施工阶段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2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信息、投标函投标要素一览表按365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在60周岁以下(至投标截止时间)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7)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31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监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3年9月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
10.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经审计的建安合同结算价×1.312%,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监理机构组建(24分) | 监理机构设置(不含总监) | (1)投标人配备的监理人员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等专业监理人员(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准)、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同一人只计一个专业),上述专业配备齐全的得12分,每缺少一人扣3分,最低得0分。 (2)配备专职监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得3分,未配备的不得分。(以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为准)。 (3)监理工程师(不含总监)中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每名得1分,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每名得2分,最多得6分。 以上须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 | 21 |
年龄结构 | 所有监理人员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不超过2人的得3分,每多超1人扣1.5分,扣完为止。 | 3 | ||
2.2.4 (2) | 监理大纲(51分) | 监理工程概况 | 工程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含施工、水保、环保等)完整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措施等内容规划合理,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 | 监理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且合理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检测试验计划明确并合理,办公、检测设备(全站仪、GPS、测距仪)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检测设备需提供设备发票及检验合格证书。 | 3 |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含健康)、水保、环保监理、文明施工措施 | (1)质量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惩制度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进度控制内容齐全;能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的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措施;能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控制目标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造价控制内容齐全;能针对项目特点、资金运用提出合理的造价控制措施;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合理;能运用相关手段实现造价控制目标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编制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细则合理,安全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安全奖惩制度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水保、环保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文明施工措施得当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 |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包括承包商违约的处理及日常合同的管理,配合业主办理申报手续和专项验收手续措施,合理可行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监理检测方案 | 监理检测方案合理,措施有针对性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技术关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的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 针对本工程监理提出合理的实施意见、控制措施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
2.2.5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5分) | 工程监理费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具体赋分标准如下: 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等的得20分,投标报价每下降0.013%加1分,最多加5分(即投标报价下降至经审计的建安合同结算价(含所有设备费)的1.247%时得满分25分)。 其余采用内插法计算,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3位小数。 | 25 |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B座20楼
联系人:崔昊杰
电话:0512-6398965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编: 210019
联系人:王 扬 刁吉峰
电话:18936006342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307663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