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QSZB-HW-2022-402(招标文件编号:QSZB-HW-2022-402)
二、项目名称:图书馆2023年电子资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森途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1号楼27B
中标(成交)金额:7.1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武汉超星数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民院路口洪福添美城市广场综合楼10幢20层1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6.6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
中标(成交)金额:6.42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武汉超星数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民院路口洪福添美城市广场综合楼10幢20层1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7.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万博书香文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文化大道一期南花园村168号2号展厅22号
中标(成交)金额: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北京森途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包:职业能力与创业学习资源总库服务项目 | 森途教育 | 森途教育 | 1批 | 7100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2 | 武汉超星数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包:学习通移动学习平台系统 | 超星数图 | 超星数图 | 1批 | 6600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3 | 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3包:2022年订购万方数据的服务项目 | 万方数据 | 万方数据 | 1批 | 6420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4 | 武汉超星数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4包:读秀学术搜索+学术视频 | 超星数图 | 超星数图 | 1批 | 7000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5 | 北京万博书香文化有限公司 | 5包: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订购百度文库高校版服务项目 | 万博书香 | 万博书香 | 1批 | 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熊小明,张玲,朱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文件约定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或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代理服务费:2000元/包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83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7-81704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
联系方式:葛平、梁晓玉 027-85601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平、梁晓玉
电 话: 027-85601367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图书馆2023年电子资源采购 |
2 | 单一来源采购有效期 | 单一来源采购之日起60(六十)个日历天 |
3 | 单一来源采购的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和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要求电子版响应文件以最终定稿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为准) |
4 |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开标二室 |
5 |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 |
6 | 单一来源采购时间 | 2022年10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 |
7 | 单一来源采购地点 | 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05室开标二室 |
8 | 竞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 |
内容 | |
企业名称 | |
企业简介 | (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类似业绩等) |
总报价 | |
包段 | |
服务期 | |
服务承诺 | |
付款方式 | 按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规定办理结算支付(除学校假期、法定节假日、国库关闸外,原则上每季度结算一次) |
优惠条款 | |
备注 |
序号 | 项 目 内 容 | 单位 | 约 定 内 容 | ||
1 | 竞标单位名称 | ||||
2 | 服务费总价 | ||||
3 | 服务时间 | ||||
4 | 收费内容 | ||||
6 | 补充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营业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
营业执照 | 住所 | |||||||||
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成立时间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 | |||||||||
基本账户开户行 | 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类型 | 等级 | 证书号 | |||||||
资质名称 | ||||||||||
体系认证名称 | 名称 | 证书号 | ||||||||
体系认证名称 | ||||||||||
备注 |
序号 | 专业 | 姓名 | 职称 | 学历 | 专业年限 | 拟担任本项目的职务 |
负责人 | 年龄 | 工作年限 | |||||
学 历 | 职称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
身份证号码 | 资质证书编号 | ||||||
个人荣誉 | |||||||
近3年来从事本专业所承担项目情况 | 项目名称 | 内容 | 项目质量及评定时间(证书及文件为准) | ||||
近3年来从事本专业所承担项目情况 | |||||||
近3年来从事本专业所承担项目情况 | |||||||
近3年来从事本专业所承担项目情况 | |||||||
近3年来从事本专业所承担项目情况 | |||||||
近3年来从事本专业所承担项目情况 |
完成时间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额 | 业主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序号 | 资格要求 | 须提供的资料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3.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4.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5.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6.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7.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成立年限满一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本条要求提供的按第三条执行)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本条要求提供的按第三条执行)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武财采2020[894]号规定,供应商认为符合本项资格要求的,也可不按上述1-2条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只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即可;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4.供应商需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本项目竞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提供 1 个月)交纳增值税(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 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交增值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依法免税的证明。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2.本项目竞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提供 1 个月)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交企业所得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依法免税的证明。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3.本项目竞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提供 1 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武财采2020[894]号规定,供应商认为符合本项资格要求的,也可不按上述1-3条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只提供供应商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的书面承诺即可;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竞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序号 | 审核内容 | |
1. | 不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 | |
2. | 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未加盖公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
3. | 单一来源采购有效期不足的; | |
4. | 明显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 | |
5. | 响应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
6. | 竞标人发生影响招标公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
7. | 竞标报价高于拦标价 | |
8. | 竞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作出澄清说明的; | |
9. | 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审核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