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高速三支队十一大队制作警用交通安全提示标牌 | 采购人 |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三支队 |
子包编号 | 分包1 | 子包名称 | 高速三支队十一大队制作警用交通安全提示标牌 |
项目区域 | 山西省 | 交易分类 | 政府采购 - 货物类(含药品集中采购) |
山西同昇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三支队委托,就高速三支队十一大队制作警用交通安全提示标牌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速三支队十一大队制作警用交通安全提示标牌
二、项目编号:TSC-2017-058
三、项目预算:784000元(要求报价单位第一轮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个包,报价人对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内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简要设备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新建大型”F”杆提示标牌 |
标志牌版面反光材料的使用,考虑其反光性能,老化性能,耐候性等几项指标,本工程所有标识牌,均按照国家V类标准使用反光膜。 |
套 |
3 |
|
2 |
龙门架提示标牌 |
利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原有龙门架背面安装,每块长13500mm,高3000mm;采用高强级反光膜制作,粘贴在3mm厚铝板上。. |
块 |
13 |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
4、交货地点:高速三支队十一大队辖区指定地点。
五、谈判公告时间:2017年9月25日
六、成交时间:2017年9月28日
七、成交结果:
序号 |
成交单位 |
成交金额(元)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山西康盛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718460 |
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西里街5条18号3号楼2号 |
韩贵龙 |
15296610986 |
八、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程清果、赵俊文、邢泉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三支队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王村镇王村收费站旁
电话:0355-2095610
联系人:侯琦蔚
采购代理:山西同昇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302号青龙大酒店4层
电话:0351-8710897
联系人:石勇许静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