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阿勒泰市各乡(镇)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工程-设计服务全过程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4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zfcg-jx2023-006
预算金额42万元
招标公司阿勒泰市水利工作总站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晓瑞130703209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阿勒泰市各乡(镇)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工程-设计服务全过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99号万驰广场1栋1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ZFCG-JX2023-006
项目名称:阿勒泰市各乡(镇)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工程-设计服务全过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420000
最高限价(元):420000
标项名称: 阿勒泰市各乡(镇)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工程-设计服务全过程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2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1:水库维修养护及新建引水渠。2:渠道清淤及配套建筑物维修,新建渠道测水断面等设计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包 1,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对报价给予评审优惠(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9日至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99号万驰广场1栋12层
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99号万驰广场1栋12层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99号万驰广场1栋1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勒泰市水利工作总站
地 址:阿勒泰市
联系方式:0906-21346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万驰写字楼1栋12层
联系方式:13070320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瑞
电 话:13070320996
附件信息:
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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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市各乡(镇)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工程-设计服务全过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99号万驰广场1栋1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ZFCG-JX2023-006
项目名称:阿勒泰市各乡(镇)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工程-设计服务全过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420000
最高限价(元):420000
标项名称: 阿勒泰市各乡(镇)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工程-设计服务全过程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2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1:水库维修养护及新建引水渠。2:渠道清淤及配套建筑物维修,新建渠道测水断面等设计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包 1,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对报价给予评审优惠(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9日至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99号万驰广场1栋12层
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99号万驰广场1栋12层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99号万驰广场1栋1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勒泰市水利工作总站
地 址:阿勒泰市
联系方式:0906-21346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万驰写字楼1栋12层
联系方式:13070320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瑞
电 话:13070320996
附件信息:
公告.doc
25.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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