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京南·固安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256.7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6.76万元
招标联系人支建辉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海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颖0316-61856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4
公告正文
公告概况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京南·固安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固发改投资[2023]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京南·固安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
建设地点: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清河园区,东湾镇高速连接线东侧、永定大道北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2911.66平方米,拟建设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交通换乘大厅、货运枢纽场站、站前场地、换乘通道、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出租车及网约车蓄车场站及配套设施。大清河园区交通枢纽场站建设完成后可以达到日旅客发送量3000人次的规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内完成并提交设计的最终成果文件,后续服务直到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
最高投标限价:2567600元。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所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作,后续服务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包含因故所必须进行的设计变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被授权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03 09:00:00 至 2023-07-07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7-24 13: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参与时间
开始:2023-07-03 09:00
结束:2023-07-07 17:00
文件下载时间
开始:2023-07-03 09:00
结束:2023-07-07 17:00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
开始:
结束:
投标时间
开始:2023-07-03 09:00
结束:2023-07-24 13:30
开标时间
开始:2023-07-24 13:30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项目区域 | 廊坊市 |
概况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京南·固安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固发改投资[2023]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京南·固安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
建设地点: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清河园区,东湾镇高速连接线东侧、永定大道北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2911.66平方米,拟建设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交通换乘大厅、货运枢纽场站、站前场地、换乘通道、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出租车及网约车蓄车场站及配套设施。大清河园区交通枢纽场站建设完成后可以达到日旅客发送量3000人次的规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内完成并提交设计的最终成果文件,后续服务直到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
最高投标限价:2567600元。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所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作,后续服务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包含因故所必须进行的设计变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被授权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03 09:00:00 至 2023-07-07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7-24 13: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廊坊海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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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固安县永定北路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中街城中诚商住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支建辉 | 联系人: | 王颖 |
电话: | 0316-6215508 | 电话: | 0316-618568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参与时间
开始:2023-07-03 09:00
结束:2023-07-07 17:00
文件下载时间
开始:2023-07-03 09:00
结束:2023-07-07 17:00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
开始:
结束:
投标时间
开始:2023-07-03 09:00
结束:2023-07-24 13:30
开标时间
开始:2023-07-24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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