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普宁医院_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C[2019]1431
哈尔滨市普宁医院_维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LJ-HJCG-19085
黑龙江省龙建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普宁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普宁医院_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普宁医院_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LJ-HJCG-1908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89390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普宁医院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镇云台街1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451-880833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龙建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83号
一、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第一标段:基础配套设施给排水外网工程
用途:排水工程
数量:1项
预算金额:预算外资金、自筹资金(1634485.57元)
简要技术要求:排水等工程
工期: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15日
质保期:2年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普宁医院
第二标段:院内排污系统改造
用途:改造工程
数量:1项
预算金额:预算外资金、自筹资金(3125845.95元)
简要技术要求:改造等工程
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
质保期:1年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普宁医院
第三标段:旧院墙维修等
用途:维修工程
数量:2项
预算金额:预算外资金、自筹资金(83019.49元)
简要技术要求:维修等工程
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质保期:1年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普宁医院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评审现场查询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则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8、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9、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10、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基础配套设施给排水外网工程
10.1 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均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0.2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3 授权代表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期内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市政工程专业】,证企相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身份证及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10.4工程管理成员配备:项目班子成员具备【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有效期内工长(施工员)岗位证书、质检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项目班子成员身份证。
10.5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或注册建造师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经理投标。
第二标段:院内排污系统改造
10.1 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均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0.2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3 授权代表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期内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市政工程专业】,证企相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身份证及投标前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要求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代理公司将与社保局联网查询,若有虚假信息,立即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同时提供网址、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社保锁进行现场查询)、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10.4工程管理成员配备:项目班子成员具备【有效期内工长(施工员)市政专业岗位证书、质检员(质量员)市政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项目班子成员身份证及投标前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要求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代理公司将与社保局联网查询,若有虚假信息,立即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同时提供网址、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社保锁进行现场查询)。
10.5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或注册建造师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经理投标。
第三标段:旧院墙维修等
10.1 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均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0.2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3 授权代表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期内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筑工程专业】,证企相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身份证及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10.4工程管理成员配备:项目班子成员具备【有效期内工长(施工员)土建专业岗位证书、质检员(质量员)土建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10.5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或注册建造师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经理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
12、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兼中(若同时投报多个标段,每标段须配备不同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否则导致投标被拒绝)。
三、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1、磋商时间:2019年8月30日9:30分(北京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8月18日08:30 至 2019年8月23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83号东205室。
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以按照本公告要求,根据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哈尔滨】),选定拟参与项目,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
网址:http://www.hljcg.gov.cn/选择【哈尔滨】
(2) 网上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间:从2019年8月18日起至2019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83号东205室。
注:本项目预中标供应商的项目经理证及工程管理成员的证书需要交采购人保存,要求人证相符,随时被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
5、磋商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注:未进行网上报名或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6、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9年8月30日9:30分(北京时间)。
7、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83号开标室。
五、其它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时间:2019年8月26日上午9:30-11:00,过时不候。
现场勘察地点:哈尔滨市普宁医院
现场勘察联系人:刘先生,0451-88083234
注:供应商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自行前往项目现场,统一由采购人组织现场勘察。不接受规定时间以外的任何单独的现场勘察。供应商必须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勘察现场时,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出现勘察人员身份证与本人不符的情况或者勘察人员与参与投标人员不一致的情况下,采购人将不出具现场踏勘确认书。勘查结束后采购人将出具现场勘查确认书,开标时随原件一同递交,若未提供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未现场勘察的供应商将视为放弃投标,如因缺席现场勘察而产生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黑龙江省龙建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递交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出示递交人身份证原件。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黑龙江省龙建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