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桂工业区芥兰地雨污分流工程招标公告
芥兰地雨污分流工程
雨污管道分流改造
金额
236.4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gdxcz-2024-1016
预算金额
236.46万元
招标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河西社区新桂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新创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何工0757-86266266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0/25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08
公告正文
新桂工业区芥兰地雨污分流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XCZ-2024-101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桂工业区芥兰地雨污分流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236.466211万元,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河西社区新桂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桂工业区芥兰地雨污分流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桂工业区芥兰地雨污分流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9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大基坊20号康盛大厦4楼401会议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大基坊20号康盛大厦4楼401会议 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新桂工业区芥兰地雨污分流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 镇河西社区新桂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新桂工业区芥兰地雨污分流工程 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2.2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旧工业区雨污管道分流改造项目,由于现状片区设置有部分雨水及污水管道,但不 能覆盖全工业区范围,且现状管道接驳较为混乱,存在雨污管道混接情况较多,因此需要进行 雨污分流整改。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为旧工业区雨污管道分流改造项目,由于现状片区设置有部分雨水及污水管道,但不 能覆盖全工业区范围,且现状管道接驳较为混乱,存在雨污管道混接情况较多,因此需要进行 雨污分流整改。具体内容及具体做法,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预算价为: 2364662.11元,最高投标限价: 2364662.11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 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 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 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 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 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施工类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 gdcic.net)“进粤企业 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 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 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 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 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 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B证)》(承包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 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 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4 年4月至 2024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 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
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 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 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 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 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 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 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 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 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 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 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 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广东新创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 式接受报名。 5.2 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9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25日17时30 分止(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通过邮箱(fsxcz66@126.com)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 5.3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交纳招标文件费的凭证截图。 备注通过网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把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通过邮箱发送的“报名 资料”的纸质复印件的盖章原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代理机构处,递交 的纸质复印件的盖章原件须与邮箱报名资料一致,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5.4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 元,投标单位在报名时交纳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费用:通过以下账户转账支付(公账对公账) 获取招标文件账户: 开户名称:广东新创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东二支行 账 号:80020000017517078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 条件,一切均以资格审查的结果为准。 5.5招标文件有 PDF和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 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8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8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新创展工程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大基坊20号康盛大厦4楼401 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河西社区新桂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中国招标投标公 告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 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 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 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 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O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河西社区新桂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新创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大基坊20号康盛大厦4楼401 联系人:何工 电 话:0757-86266266 传 真: 电子邮件:fsxcz66@126.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河西社区新桂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新创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大基坊20号康盛大厦4楼401 联系人: 何工 电 话: 0757-86266266 电子邮件: fsxcz66@126.com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W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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