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选用广州市荔湾区工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服务供应商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全民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消除隐患和压减事故,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拟面向社会购买广州市荔湾区工业领域安全管理提升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服务方式
(一)采购内容
期限范围内全覆盖开展荔湾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和隐患排查检查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根据检查情况出具工作总结报告;组织两次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相关培训会议;制作工业生产安全知识宣传资料;配合处理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相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
(二)服务方式
1.根据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客观地对委托工作进行安全管理提升项目服务。
2.积极配合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每次检查须派出安全专家和工作人员参与现场检查,并承担检查期间所产生的费用。
3.对每次检查情况出具检查报告、制作检查工作台账。对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出具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等材料,并配合督促相关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4.不得将所检查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的生产经营及有关技术信息等以任何方式泄漏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项目。
二、服务费用及合同期限
服务费用为100000元人民币以内。
合同期限为十二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三)提供投标报价(含税),并注明结算方式、服务时限等内容。
(四)投标人须有工业领域方面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经验,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
(五)具有提供安全生产服务的经验以及为政府机关提供安全生产专家库服务的记录,熟悉荔湾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能持续和及时提供专家服务,商业信誉良好。
(六)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七)其他过往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八)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一式两份,资料密封后,密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
四、评定标准
由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材料,从工作经验、服务能力、团队及专家力量、报价等方面综合评价,按程序确定受托机构。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逾期不受理。
六、提交方式
邮寄报价资料至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园区科511室。
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中段东漖南村638号。
邮政编码:510375。
联系人:王元赫,联系电话:020-81376806。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7日
一、采购内容及服务方式
(一)采购内容
期限范围内全覆盖开展荔湾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和隐患排查检查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根据检查情况出具工作总结报告;组织两次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相关培训会议;制作工业生产安全知识宣传资料;配合处理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相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
(二)服务方式
1.根据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客观地对委托工作进行安全管理提升项目服务。
2.积极配合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每次检查须派出安全专家和工作人员参与现场检查,并承担检查期间所产生的费用。
3.对每次检查情况出具检查报告、制作检查工作台账。对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出具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等材料,并配合督促相关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4.不得将所检查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的生产经营及有关技术信息等以任何方式泄漏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项目。
二、服务费用及合同期限
服务费用为100000元人民币以内。
合同期限为十二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三)提供投标报价(含税),并注明结算方式、服务时限等内容。
(四)投标人须有工业领域方面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经验,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
(五)具有提供安全生产服务的经验以及为政府机关提供安全生产专家库服务的记录,熟悉荔湾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能持续和及时提供专家服务,商业信誉良好。
(六)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七)其他过往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八)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一式两份,资料密封后,密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
四、评定标准
由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材料,从工作经验、服务能力、团队及专家力量、报价等方面综合评价,按程序确定受托机构。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逾期不受理。
六、提交方式
邮寄报价资料至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园区科511室。
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中段东漖南村638号。
邮政编码:510375。
联系人:王元赫,联系电话:020-81376806。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