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兴山县昭君镇鲁家坡避险搬迁及175m蓄水影响处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683.1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83.1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琨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炫政
中标公司宜昌睿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83.15万元
中标联系人刘艳
公告正文

标段(包)编号:XSGJS0260-202301-01
一、招标概况
  兴山县昭君镇鲁家坡避险搬迁及175m 蓄水影响处理工程于2023年5月19日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6月26日8时30分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宜昌睿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宇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兴山宏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6831591.71(元)6794989.06(元)6868289.93(元)
质量目标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履约期限(天)480480480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4206983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42039346)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342017673)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鄂)JZ安许证字(2013)008872-1/2(鄂)JZ安许证字[2014]009285(鄂)JZ安许证字(2005)000708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项目经理刘艳,建造师证,鄂242121219615颜建国,建造师证,鄂242212223043杨滟鑫,二级建造师证,鄂242171877628
技术负责人王建华,职称证,E300000600罗红霞,职称证,K11301894黄芳,职称证书,00004932
质量员陈龙,岗位证,0421710694217003494郑雷群,岗位证,0422110600010000238万英,岗位证书,0422110900071000157
施工员鲁家兴,岗位证,0421810194218002533向芬,岗位证,0422110400011000270王畅,岗位证书,0422110400071000163
安全员张珣,安全生产考核C3证,鄂建安C3(2023)0006680袁媛,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鄂建安C3(2023)0001127
安全员C3罗金凤,/,鄂建安C3 (2022) 0006353
标准员熊玉兰,岗位证,0421811594218001249
材料员颜江华,岗位证,0421711194217010112
机械员胡顺,岗位证,0422211200010000002
资料员史芙蓉,岗位证,0421711494217009128
劳务员谭二虎,岗位证,0421711394217005097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2023/6/26 9:20(北京时间)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评审过程:
1、首先对31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投标单位均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
2、对31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其中1家投标单位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单位:兴山华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因: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截图人员与投标项目组人员不一致),其余30家投标单位均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
3、对30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投标单位均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
4、对30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人成本评审,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投标人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打分。
6、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投标人的企业信用进行打分。
7、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打分。
8、依据对合格的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的排序高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宜昌睿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宇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兴山宏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投标单位得分排名情况(详见附件):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评审得分
排名
1
宜昌睿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9.04
1
2
湖北宇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8.67
2
3
兴山宏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8.46
3

四、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5827229342、招标人电话:15549390588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2585151、0717-258720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人代表:李琨;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卢炫政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6月28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1日8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
    电话(传真):1554939058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717-6219185
  3.行业主管部门: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 0717-2585151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2587209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