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塔里木油田实验检测研究院2023-2024年岩石矿物和地球化学实验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xjt11-fk116-0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实验检测研究院2023-2024年岩石矿物和地球化学实验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第二次)
招标编号:ZY23-XJT11-FK116-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按照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岩石矿物和地球化学实验技术服务。
2.2 招标范围:
1.基础实验:完成年度岩矿和地球化学类实验,工作量以用户委托数量为准,包括岩石岩屑样品薄片制备、薄片鉴定、沉积岩重矿物分离与鉴定、碎屑岩粒度分析、岩石热解分析、沥青化学分析、气相色谱分析、色谱-质谱分析、同位素质谱分析等其他岩石矿物和地球化学类实验项目。
2.实验成果总结:积极总结岩矿和地球化学实验规律,创新实验方法,提升服务效果,配合完成新引进岩矿和地球化学仪器等实验能力建设,发表业务相关核心期刊(或国际期刊/SPE会议)及以上科技论文、提交发明专利、标准、局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成果奖励。
3.外送业务:按照甲方安排,外委不具备实验能力的岩石矿物和地球化学类外送实验任务,负责实验样品的外送工作及实验数据收集和报告上传。
4.员工培养:对甲方员工进行该实验室项目培训,使员工能够熟知该实验室项目理论知识并能够独立完成实操。
5.完成甲方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 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2.4.施工地点: 主要地点位于库尔勒市。
2.5 标段划分: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结算的岩石矿物或地球化学类实验(涉及薄片鉴定、沉积岩重矿物分离与鉴定或岩石热解分析、色谱-质谱类分析实验项目)服务合同至少一份。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作业内容页、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3.3装备要求: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满足下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设备清单。
3.4人员要求:
研究团队成员不少于13人。①现场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岩矿鉴定3人,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且从事岩矿鉴定3年及以上;薄片制备1人、重矿物粒度分析1人,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从事薄片加工5年及以上从业经历;资料处理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沥青化学岗实验人员1人,岩石热解分析岗1人,质谱分析岗2人,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5年以上的地球化学实验从业经历。
其中关键岗位为岩矿鉴定岗、质谱分析岗。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载明岗位、学历、职称、专业、年限等信息)。(2)提供对应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扫描件。(3)提供薄片鉴定岗和质谱分析岗人员2022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5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6月2日08:00至2023年6月7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咨询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 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邮 箱:1597020848@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塔里木油田实验检测研究院2023-2024年岩石矿物和地球化学实验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第二次)
招标编号:ZY23-XJT11-FK116-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按照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岩石矿物和地球化学实验技术服务。
2.2 招标范围:
1.基础实验:完成年度岩矿和地球化学类实验,工作量以用户委托数量为准,包括岩石岩屑样品薄片制备、薄片鉴定、沉积岩重矿物分离与鉴定、碎屑岩粒度分析、岩石热解分析、沥青化学分析、气相色谱分析、色谱-质谱分析、同位素质谱分析等其他岩石矿物和地球化学类实验项目。
2.实验成果总结:积极总结岩矿和地球化学实验规律,创新实验方法,提升服务效果,配合完成新引进岩矿和地球化学仪器等实验能力建设,发表业务相关核心期刊(或国际期刊/SPE会议)及以上科技论文、提交发明专利、标准、局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成果奖励。
3.外送业务:按照甲方安排,外委不具备实验能力的岩石矿物和地球化学类外送实验任务,负责实验样品的外送工作及实验数据收集和报告上传。
4.员工培养:对甲方员工进行该实验室项目培训,使员工能够熟知该实验室项目理论知识并能够独立完成实操。
5.完成甲方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 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2.4.施工地点: 主要地点位于库尔勒市。
2.5 标段划分: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结算的岩石矿物或地球化学类实验(涉及薄片鉴定、沉积岩重矿物分离与鉴定或岩石热解分析、色谱-质谱类分析实验项目)服务合同至少一份。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作业内容页、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3.3装备要求: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满足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偏光显微镜(带照相系统) | 台 | 2 | 物镜倍数:1.25~63倍,其中至少应配备蔡司63倍物镜2个、50倍物镜1个,1.25倍物镜1个,其余每台显微镜应配备2.5~40倍物镜。 |
2 | 气相色谱仪 | 台 | 1 | / |
3 | 岩石热解仪 | 台 | 1 | / |
4 | 箱式节能电阻炉 | 台 | 1 | / |
5 | 干燥箱 | 台 | 1 | / |
6 | 调温电热套 | 台 | 1 | / |
7 | 精密恒温水浴锅 | 台 | 1 | / |
8 | 荧光分析仪 | 台 | 1 | / |
9 | 超声波清洗器 | 台 | 1 | / |
10 | 离心机 | 台 | 1 | / |
11 | 电子天平 | 台 | 2 | / |
12 | 旋转蒸发器 | 台 | 1 | / |
13 | 密封式制样粉碎机 | 台 | 1 | / |
14 | 标准筛、分样筛 | 台 | 1 | / |
15 | 干燥箱 | 台 | 1 | / |
16 | 振筛机 | 台 | 1 | / |
17 | 恒温水浴锅 | 台 | 1 | / |
18 | 计算机 | 台 | 6 | / |
19 | 打印机(黑白,带复印功能) | 台 | 1 | / |
20 | 打印机(彩色,带扫描和复印功能) | 台 | 1 | |
21 | 报告装订机 | 台 | 1 | |
22 | 缝纫机 | 台 | 1 |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设备清单。
3.4人员要求:
研究团队成员不少于13人。①现场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岩矿鉴定3人,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且从事岩矿鉴定3年及以上;薄片制备1人、重矿物粒度分析1人,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从事薄片加工5年及以上从业经历;资料处理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沥青化学岗实验人员1人,岩石热解分析岗1人,质谱分析岗2人,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5年以上的地球化学实验从业经历。
其中关键岗位为岩矿鉴定岗、质谱分析岗。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载明岗位、学历、职称、专业、年限等信息)。(2)提供对应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扫描件。(3)提供薄片鉴定岗和质谱分析岗人员2022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5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6月2日08:00至2023年6月7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咨询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 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邮 箱:1597020848@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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