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年产8.1万吨烧碱搬迁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年产8.1万吨烧碱搬迁项目 已由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2302-440705-04-01-857643 批文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为 2302-440705-04-01-857643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江门市广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拟建中控楼、电解厂房、盐酸厂房、。氢处理厂房、次。酸钠装置主厂房、。化石蜡厂房、辅助车间、仓库、产品罐区等;主要设备有零极距离子膜烧碱电解槽、盐酸生产设备、次。酸钠生产设备、。化石蜡生产设备、高压氢气压缩机等;原有8.1万吨/年烧碱产能等量替换,不新增产能。项目建成后,烧碱8.1万吨/年及对应副产品盐酸15万吨/年、次。酸钠35万吨/年、。化石蜡2万吨/年、高纯氢气2000吨/年。项目二期将扩产至20万吨/年烧碱产能,设计方案需充分考虑二期扩产需要。勘察范围为项目两期总用地190亩。
2.2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119779.64万元。
2.3 总工期:不多于540个日历天。(自召开详细设计开工会之日起算)。
2.4 招标范围如下: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年产8.1万吨烧碱搬迁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化盐、一次盐水、膜法除硫酸根、淡盐水浓缩、盐泥压滤、二次盐水、电解(含整流、脱。及。酸盐分解)、。气干燥(含硫酸稀释)、。气压缩、废。气处理、氢气处理及输送、盐酸、次。酸钠、。化石蜡(含。气液化气化)、罐区等单元及原料和产品的储运装置等,公用工程及其它配套设施,包括给排水系统、冷冻水系统、循环水系统、蒸汽系统、仪表空气系统、工艺空气系统、氮气系统、电气系统、光伏储能、110KV广悦电化站、防雷及静电接地系统、仪表系统、自控及电信系统、伴热系统、消防系统、安全设施、环保设施、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收集池、机柜间、变配电室以及界区内的建筑、结构、总图运输、道路、暖通、空调、工艺、分析室、设备、装置布置及配管(含外管、管廊和地下管网)、通讯、照明、防渗、保温、防腐、地坪、安全环保卫生标志、界区范围内的其它辅助设备设施及220KV古井变110KV送出工程等。
要求投标人完成:
1)详细设计,并进行HAZOP分析(含LOPA分析及SIL定级、SIL验算)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专篇及竣工图出具。
2)负责本项目工作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及配套设施的采购、所有的建筑安装工程、吹扫试压、单机试车直至中间交接;配合招标人系统气密试验、联动试车、投料试车;配合装置投料试车后进行的性能考核;承担保修责任期内投标人责任范围的工程保修责任。
3)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政府机构的审查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消防设施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防雷设计审核及验收、人防意见书办理及验收、试生产安全条件审查、安全验收、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排污许可证申领等工作)。
2.5 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
2.6 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2.7 招标内容: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设计、施工资质:
(1)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执行。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方,联合体家数应不超过 3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或化工石油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4 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5 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化工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注:拟派人员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执行。拟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复印件(①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2023年07月至2023年09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②已退休且不超过执业年龄上限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及其返聘证明代替)。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7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 C 级或以上的企业。
3.8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3.9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3.10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登记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持投标登记要求的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窗口屏幕)28窗口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4.2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的以下资料: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到现场进行投标登记。投标人登记时应提供《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投标登记申请表格式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核查。
(3)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
注:1、以上一式三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对以上投标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投标登记领取招标文件;3、参加网上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须确认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包括企业及人员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无法进行网上投标登记。投标人应查询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招标代理机构将投标人的网上投标登记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网上投标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4)参加网上投标登记之前,如潜在投标人尚未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注册入库,请根据网站指引先完成注册正式入库后再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4.3.1请投标人于2023年09月22日09时30分至2023年09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4.3.2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4.3.3购买与下载: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
4.3.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3.5招标文件费用:
4.3.5.1文件费用: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
4.3.5.2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采购文件。
4.3.6投标人需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网上发布招标公告附件一)申请资料,并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且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网站成功进行投标登记信息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包括支付招标文件的制作成本)。为节约社会成本,请已成功下载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本项目响应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10月13日08时30分,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09时30分。
5.2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3日09时30分。
5.3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的开标室为准,具体日程安排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3日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9日17时3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3日17时30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23年10月13日09时30分前。
踏勘现场时间: / 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3.1 款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门市广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人:何钰
电 话: 0750-3828190 电 话:0750-3881516
日期:2023年09月21日
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