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株洲大道办公区体育馆屋面加盖树脂瓦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wzx2023-011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良臣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株洲大道办公区体育馆屋面加盖树脂瓦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株洲大道办公区体育馆屋面加盖树脂瓦工程;
2.采购编号:FWZX2023-011;
3.采购项目预算:150000元;
4.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院令及国家建设部第80号部令及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单位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7.采购范围: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株洲大道办公区体育馆屋面,因使用时间久,其屋面彩钢瓦使用多年锈蚀导致漏水,拟进行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装饰装修相关内容。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12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止,每天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9号7楼715室。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3日上午10:0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3日上午10:0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9号7楼726室;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良臣;
联系电话:0731-28890007;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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