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224.53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591-2830907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城南莲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整体风貌改造提升和配套设施建设)(施工)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20〕40号及安发改审批〔2023〕3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城南街道;
2.2.工程建设规模:按照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建设要求,对莲池、东风2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具体是对莲池历史文化商业街、东门兜婚庆民俗商业街等各条街巷整体立面、住宅楼进行改造整修,对古民居、传统风貌建筑、历史文化建筑、文保建筑及莲池广场周边环境进行修旧如旧、整改提升、活化利用。建设改造公厕、公共文体服务配套设施等,建设与街区相协调的绿化、灯光、牌坊、景观小品,开展小区垃圾分类等。利用现有房屋,配套建设幼托和老年人照料中心,打造一批民宿、精品屋,建设廉文化、红色文化、爱国主义文化、婚庆民俗文化展馆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照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建设要求,对莲池、东风2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具体是对莲池历史文化商业街、东门兜婚庆民俗商业街等各条街巷整体立面、住宅楼进行改造整修,对古民居、传统风貌建筑、历史文化建筑、文保建筑及莲池广场周边环境进行修旧如旧、整改提升、活化利用。建设改造公厕、公共文体服务配套设施等,建设与街区相协调的的绿化、灯光、牌坊、景观小品,开展小区垃圾分类等。利用现有房屋,配套建设幼托和老年人照料中心,打造一批民宿、精品屋,建设廉文化、红色文化、爱国主义文化、婚庆民俗文化展馆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跨小于27米、高度不足50米、建筑面积小于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400 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省级 100 平方米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县级文保建筑修缮修复;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投资额大于3000万元的其他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224536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在2024年2月5日前至少完成①从三贤路与解放西路交叉口至七圣路与中兴西路交叉口处立面改造工程②奎光阁至工商银行道路立面改造工程③莲池广场2#楼、3#楼(金山北路46号、48号,设计图纸七圣路楼栋编号E11、E12)④东大路长度路段立面改造工程⑤七圣上巷3号的房屋修缮修复工程。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三贤路莲池社区便民服务站、陆厝巷1号范围的所有立面改造施工(设计图纸三贤路楼栋编号为C02、C03、C04),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样板段,样板段经发包人、设计方、监理方认可同意后,作为本工程全面实施改造的标准样板;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不低于三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和不低于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古建筑范围)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要求执行;(2)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3)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9日 18:00:00至2023年9月21日 09: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2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61.207.254:8090/ndh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南街道棠兴路806号21、22层,邮编:355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6302633,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楼609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8309073、38872069,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张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安市新华中路2号
联系电话:0593-213036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秦溪洋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0593-213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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