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沈北新区兴隆台锡伯族九年一贯制学校购买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81.0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113-00355
预算金额181.04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5
公告正文
   (沈阳市沈北新区兴隆台锡伯族九年一贯制学校购买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沈北新区兴隆台锡伯族九年一贯制学校购买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3-00355
项目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兴隆台锡伯族九年一贯制学校购买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10,470.00
最高限价(元):1,810,47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市沈北新区兴隆台锡伯族九年一贯制学校位于沈北新区兴隆台街道兴隆台社区,学校现有教工156人、学生530人,共686人,现对外招聘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综合实力较强、有经营学校食堂服务管理经验的餐饮企业进行管理。
沈阳市沈北新区兴隆台锡伯族九年一贯制学校用餐费用明细表
类    别
人数(人)
用餐费用(元)
天/月
月/年
幼 儿 园
64
早午餐
15
22
10
 
 

 
 

一年级
16
 
午餐
 
 
8
 
 
22
 
 
10
 
二年级
31
三年级
20
四年级
42
 
午餐
 
8.5
 
22
 
10
五年级
35
六年级
34

 

七年级
68
 
午餐
 
 
9
 
22
 
10
 
八年级
85
九年级
94
朝鲜族学生
16
午餐
8.5
22
10
射 箭 队
25
三餐
40
30
8
 
教    师
 
156
早餐
5+0.5
 
22
 
10
午餐
9+0.5

二、付费方式及相关约定:
1、学生、教工食堂年预算为1810470.00元(壹佰捌拾壹万零肆佰柒拾元),签订合同后,每月进行一次结算,师生独立核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煤气费、水电费都由承包商自行缴纳。
    3、委托服务期间内食堂设备正常维修由中标餐饮企业负责,必须添置和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中标餐饮企业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中标餐饮企业自行购买、安装和使用,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并拥有这部分资产所有权,委托服务期满后可以拿走。
4、委托服务期内因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的基础设备进行改动,须报甲方审批后方能进行,经费由中标餐饮企业承担,委托服务期满后,承包商不准拆除、改动原有项目。
    5、承包期内除自然损耗外,承包方要保证学生、教工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承包期间学生、教工食堂所有的设施、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维修维护。
6、承包方负责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整改及办理餐饮经营等证件需要发生的资金投入。
    7、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为准。
三、服务人员与保障
1、食堂人员要足额配置,需根据学生、教工食堂实际情况自行配置。
2、食堂所有员工由承包商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承包商承担。
    3、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四、其他要求:
服务时间:拟定三年,一年一签,第一年年内测评满意度85%以上,续签第二年合同,满意度测评低于85%的重新招标。第二年年内测评满意度85%以上,续签第三年合同,满意度测评低于85%的重新招标,且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与上级政策、文件要求相冲突,则当年服务期满后合同终止,依据政策执行。
服务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兴隆台锡伯族九年一贯制学校。
食谱公示:每周五公布下一周(五天)食谱或每日早晨公布当天食谱。
五、执行标准:承包期内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防止出现饮食中毒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否则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承包商负责,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六、价格要求
本项目预算为1810470.00元人民币,供应商应按1810470.00元进行固定报价,签订合同后,每月进行一次结算,师生独立核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七、责任状:
1、承包期内承包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甲方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甲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承包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2、承包期内承包商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签订合同时还须与甲方签订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状,食堂工作人员属于承包商的员工,与学校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承包商负责。如用电、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承包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供餐标准
1、就餐时间:早餐:7:00-8:00;午餐:11:00-12:10;晚餐16:30-17:3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2、食谱(具体以每周公示为准)包括但不局限。
教职工、幼儿园早餐:不少于两种类型的粥,不少于两种类型的主食(主食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鸡蛋;豆制饮品或牛奶;不少于四种菜。早餐餐饮根据季节和老师、学生的口味相对适量调整。
射箭队员早餐:不少于两种类型的粥,不少于两种类型的主食(主食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鸡蛋;豆制饮品或牛奶;不少于四种菜;一种时令水果。早餐餐饮根据季节和射箭队员的口味相对适量调整。
师生午餐:米饭;不少于两样面点(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不少于两荤两素;一种汤类;一种时令水果。
菜:为确保口感新鲜,需根据季节不定期与采购单位协议调整相关食谱。
 荤菜:包括但不局限:红烧肉、红烧鸡块、滑溜肉片、溜肉段、鱼香肉丝、烩丸子、蒜薹炒肉、各种鱼(自选各种烹饪方式)、宫保鸡丁、肉片木耳、各种肉类炖菜、炸鸡腿、软炸鸡柳等。
素菜:包括但不局限:尖椒干豆腐、鲜蘑土豆片、炒三丝、红烧豆腐、红烧茄条、木须西红柿、豆芽炒粉、醋溜白菜、炒菜花、豆芽炒粉、芹菜炒粉、木须木耳、圆葱炒鸡蛋、菌类小炒、乱炖等各式时令蔬菜。
射箭队员晚餐:米饭;不少于两样面点(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不少于两荤两素;一种汤类;一种时令水果。
菜:为确保口感新鲜,需根据季节不定期与采购单位协议调整相关食谱。
 荤菜:包括但不局限:红烧肉、红烧鸡块、滑溜肉片、溜肉段、鱼香肉丝、烩丸子、蒜薹炒肉、各种鱼(自选各种烹饪方式)、宫保鸡丁、肉片木耳、各种肉类炖菜、炸鸡腿、软炸鸡柳等。
素菜:包括但不局限:尖椒干豆腐、鲜蘑土豆片、炒三丝、红烧豆腐、红烧茄条、木须西红柿、豆芽炒粉、醋溜白菜、炒菜花、豆芽炒粉、芹菜炒粉、木须木耳、圆葱炒鸡蛋、菌类小炒、乱炖等各式时令蔬菜。
3、 每周必须安排一次以上鱼类菜品,为减少浪费、提供合理的营养搭配,推荐采用自助餐模式。
注:一日三餐菜品不可重复。
九、原材料标准要求:
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
2、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
3、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4、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有合格证)
5、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6、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猪肉必须有猪肉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合格证、非洲猪瘟检疫阴性证明)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提供鸡肉检验合格证)
7、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8、鲜蛋类: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保证新鲜。(鸡蛋合格证)
9、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10、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11、腌菜类:酸菜、酸豆角、榨菜丝、萝卜干、其它腌菜类根据市场腌菜类情况调整。按国家标准,亚硝酸盐不能超标。
12、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13、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4、以上所有的食材进货渠道正规(不许在市场等小商贩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报告及进货台账。
十、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按照实际需要管理员1人,厨师 2 人以上 、面点师1人以上、切配 4人。
(1)管理员1人:年龄 40 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管理、沟通能力,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统筹安排食堂工作能力,预防、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
(2)食堂厨师 2 人以上:男女不限,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懂得食品的营养搭配, 3 年以上大灶和小灶工作经验。
(3)面点师1人以上:要求年龄 50 岁以下,男女不限,5 年以上面点经验,掌握多种面点技术,如蒸食,烙饼,烤制中西糕点等多种风味面食,对精细搭配、营养有一定研究。
(4)切配 4人:要求年龄 50 岁以下,男女不限,吃苦耐劳,3 年以上切配工作经验。
人员按实际需求调配。
以上人员要求可靠、本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习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本人及家庭成员心理健康,无精神病史,行为不偏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合同履行期限:拟定三年,一年一签,第一年年内测评满意度85%以上,续签第二年合同,满意度测评低于85%的重新招标。第二年年内测评满意度85%以上,续签第三年合同,满意度测评低于85%的重新招标,且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与上级政策、文件要求相冲突,则当年服务期满后合同终止,依据政策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2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系统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兴隆台锡伯族九年一贯制学校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兴隆台锡伯族镇兴隆台村
联系方式: 024-89691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 024-23533741
邮箱地址: lnshzb2014@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22140100100007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丹
电  话: 024-2353374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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