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生态环境厅事业单位业务用房所在大院生态园区三期建设工程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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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13日 13:0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09月2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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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晚报大厦b座7楼702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9月25日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晚报大厦b座7楼702 | ||
预算金额 | ¥98.59821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致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99896880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空港三街18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61165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致臻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万科大都会8号综合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致曈 13199896880 |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厅事业单位业务用房所在大院生态园区三期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致臻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D-2023-0230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厅事业单位业务用房所在大院生态园区三期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5982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5982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供应商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完成相关的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且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协议等;6、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网站主页点击“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行贿,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时先输入单位点击搜索后输入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7、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将拒绝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网站主页点击“查询”选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进行查询;8、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网站主页点击“信用服务”选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9、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书);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4日 至2023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致臻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晚报大厦b座7楼7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晚报大厦b座7楼7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请按以下内容发送至邮箱1044457244@qq.com:
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公司名称④联系人⑤联系电话⑥邮箱号
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里所需的(1)--(9)项资料
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对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以电子版格式发售招标文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空港三街1818号
联系方式:0991-6116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致臻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万科大都会8号综合楼
联系方式:赵致曈 13199896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致曈
电 话: 13199896880